在市场上容易混为一类的商品。消费者往往依商品的性能或用途的近似,将类似商品归为同一个来源。例如,锅、碗、瓢、盆。这类商品由不同厂家生产,如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就会使人误认为是同一个厂家的产品。
类似商品
在用途、原料等方面有共同之处的商品。例如皮鞋与布鞋,毛巾与毛巾被等,这些商品的名称虽不相同,但它们在使用功能、制作材料等方面有着共同的特点,消费者往往会认为是同一个企业生产的。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与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初步审定的商标不得相同或近似,否则,商标局将驳回申请,不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