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简明中医辞典︱凡例 凡例 一、 本辞典作为中医专科辞典, 共收中医基础理论、 诊断、 药物、 方剂、 临床各科、 历史人物、 医学著作等方面的常用词目14 000 余条。 二、 选词力图较全面、 系统地反映中医学术体系的实际内容, 同时也选收了现代临床与科研实践中出现的新词和中西医结合学科的一些常用词, 旨在更好地为中医学的继承与创新服务。 三、 释文一般先定性, 后释义; 个别实难定性的词目, 则直接释义。 释文尽量言简意赅,通俗易懂, 引文力求意义完整, 文字简要。 多音多义词目, 只选与中医学相关者加以解释,对不同义项标以 “①” “②” “③”等序号分别叙述, 同一义项的释义用 “①” “②” “③”等叙述。 四、 应当并能够确定文献出处的词目, 均注明所出文献, 以便核查。 可确定为原始出处的文献, 冠以 “出” 字; 不能确定为原始出处的文献, 则冠以 “见” 字。 五、 释文所征引的文献, 如为本辞典所收词目, 则不再标注时代与作者; 如为未收词目,则标注时代与作者, 卷帙较多者还注明所出卷次或篇名。 六、 词目释文中所涉及的方剂, 如为本辞典所收词目, 则不再注明药物组成和出处; 如为未收词目, 则尽量注明药物组成和出处。 方剂中的药物剂量, 清代以前者原方照录, 清代以后者折合为克, 原书无剂量者不予增补, 中成药的药物剂量从略。 七、 原则上一律采用1964 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颁布的 《简化字总表》 规定的简化字,但有2 种例外: ①对某些容易混淆或简化后失去中医学原义的字, 则仍用繁体字, 如 “癥”“橘” 等; ②根据实用情况保留了个别古体字、 异体字, 如 “讝 (谵)” “齧 (啮)” 等。 八、 所有词目均按词目单字或首安的汉语拼音字母次序排列。 首字为同音的词目, 以首字笔画多少为序, 笔画少者在前, 笔画多者在后, 如 “按诊” 在前, “暗产” 在后; 首字相同的词目, 依第二字的汉语拼音字母次序排列, 如 “艾叶” 在前, “艾炷” 在后; 前二字相同者, 依第三字的汉语拼音字母次序排列, 如 “安胃片” 在前, “安胃饮” 在后。 依此类推。 九、 为了方便按笔画查阅词目, 在辞典正文前的 “音节表” 之后增列了 “笔画检字表”可以通过此表查到词目首字在辞典正文中的页码。 十、 正文之后, 所附人体十四经穴与常用奇穴图、 耳穴定位示意图、 头针刺激区定位图,与正文中相关词目相配合, 可使阐释更加准确; 所附 《古今度量衡对照表》, 可供了解古方用药剂量参考; 附列 《新增词目表》, 则旨在征求广大读者的批评意见, 以便再版时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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