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农村牧区人民公社运动
1958年秋季,在全国“大跃进”的形势下,农区仅用十余天时间,实现了农村公社化,牧区部分地区连互助组、初级社和公私合营牧场都没有办,或者没有办好的情况下在短短几个月内,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农村牧区人民公社化运动,是在“左倾”错误思想指导下盲目冒进的产物,违反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规律,违背农牧民意愿,特别是高指标、高征购、浮夸风,阻碍和破坏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尤其是广大牧区,照搬农业区的普遍作法,完全脱离了牧区实际,脱离群众,再加上部分牧区的反革命武装叛乱和牧区大开荒,极大地破坏了生产力,使农村牧区经济发展严重滞后,生产力水平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