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积分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积分法

古代学校考核学生成绩的一种方法。始于南宋的一些学校和书院。淳熙五年(1178)前,太学考核学生成绩,未曾限定分数,仅至年终将每月私试合格积累分数,从上到下,按录取比率,依次校定。淳熙五年,始规定内舍生校定,遇上舍试年份,优等为十分;非上舍试年份,优等为八分,从上录取两名;其余皆为平等。南宋后期,太学私试合格成绩分为三等,第一等常缺;第二等头名给三分,第二名二分半;第三等头名二分,第二、三名各一分半,第四、五名一分三厘,其余一分。皆从第二、三名取起。公试合格成绩分两等,第一等亦常缺;第二等列前三名给分不详,第四、五名皆给一分。内舍生当年积分满八分,即为“优校”,如上舍试再满八分,即为两优。又,潭州州学生月试积分高等,升入湘西岳麓书院,又积分高等,升入岳麓精舍。元代国子学生员有私试,亦行积分法。每月考试一次,辞理俱优者为上等,准一分;理优辞平者为中等,准半分。每岁终积八分以上者,升充高等生员,以四十名为额。岁终试贡,未补官或送会试者,其年积分,并不为用,下年再行积分。明代行于国子监,其监生入学后,坐堂至率性堂,始得积分。每年四季之正月、四月、七月、十月试经义,二月、五月、八月、十一月试论及选试诏、诰、表、章,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试史策及判语二。每试文理俱优给一分,理优文粗给半分,文理纰缪不给分,一年内能积八分为及格,即可予出身,不及格仍坐堂肄业。清初沿明制,顺治十七年(1660)停此法。后改为肄业期满咨部考试。参见“校定”。

积分法

宋代实行三舍法时累积分数以考核成绩的一种方法。在三舍法中实行等第记分法,有所谓八分为优、六分为平、五分为否的规定。分数相差二三厘者,允许作整分计算,但不得过一名,且须报请批准。所谓八分与六分,指由累积而来的年终分数,并不是一次予以八分或六分。太学私试成绩分为三等,第一等常缺;第二等头名给三分,第二名二分半;第三等头名给二分,第二、三名一分半;第四、五名一分三厘,其余一分;俱从第二、三名取起。公试合格成绩分为两等,第一等亦常缺;第二等前三名给分不详,第四、五名均给一分。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15: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