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天主堂干涉地方行政司法主权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四月, 内阁中书任承允 (秦州人)和举人白映震等,向秦州署控告房班历年舞弊,贪污粮款。秦州知府升堂审问属实,限10日内将吞没粮款如数交出,否则处死。不法吏胥密谋:认为当今朝廷怕洋人,可借天主堂神甫势力庇护。于是200余名贪污吏胥入秦州东关天主教堂。知府以教堂袒护罪人正式提出交涉, 陕甘总督菘蕃怕引起涉外事端,竟撤知府职,严斥控告绅士,对贪官污吏以事属以往为由,免予追究。并函商教堂,准200余名贪污吏胥回州署办公。清廷软弱无能,竟容忍外国教会干涉中国内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