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机动车辆保险
指以私人的汽车、摩托车和各类机动车辆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形式。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汽车、机动车辆因意外事故而遭受车辆损失以及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这种保险形式包括车身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项。私人机动车辆保险的赔偿,要根据发生事故的责任的划分和保险协议的有关规定,保险人按负责全额赔偿、部分赔偿、不负责赔偿责任,区别对待。凡是对不可抗拒的偶然性出现的事故的损失,均要由保险人负责赔偿或部分赔偿;凡是因车辆自然磨损、轮胎的自身爆炸、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以及严重违反行车规定所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一般不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