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旅游局
主要职责:
( 一)掌握全省旅游事业发展状况,监督、检查全省旅游系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计划的情况。
(二)研究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编制全省旅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查上报列入国家和省计划的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检查旅游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
(三)研究和推进旅游业体制改革,完善旅游市场,落实旅游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推动旅游企业集团的发展。
(四)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开拓国际旅游客源市场,指导地方旅游工作。
(五)负责全省旅游行业管理,对旅游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受理国内外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指导并协助旅游经营单位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
(六)发展国内公民旅游,负责对国内旅游、出境(出国)旅游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管理、审核出境旅游事务和旅游签证,负责旅游对外交往和合作。
(七)参与拟定地方旅游法规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旅游统计工作,提供旅游信息服务。
(八)负责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协助做好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全省旅游教育培训,组织和指导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认证工作。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大营街1号 邮编: 350003
电话:86-591-7555148 7533871
传真: 86-591-7538758 7512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