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裹足满族习俗。妇女一向保持天足,不裹脚,以适应其先世渔猎生活习惯与尚武精神。进入辽沈地区后,亦有效汉族之习裹足者。清太宗崇德三年(1638)七月下诏严禁妇女裹足,违者重罪之。顺治、康熙年间也曾屡次限制满族新生女子裹足,以保持满族固有传统。 禁裹足满族及其先世风俗,女子一向保持天足,不裹脚。清入关前,满族进入辽沈地区,与汉族接触较多,亦有妇女效汉族裹足之习。崇德三年 (1638) 七月,清太宗为此下诏严禁满族妇女 “效他国人裹足”,违者重治其罪。其后顺治、康熙年间也曾屡次限制满族新生女子裹足。此一措施主要是保持满族固有传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