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乐署 神乐署官署名。清代置。掌祭祀用乐舞。《清史稿·职官志一》:“神乐署:署正1人,(正六品);左、右署丞各1人,(从八品);协律郎5人,(正八品);司乐25人,(正九品)。凡乐生180人,舞生300人属之,俱汉员,兼隶太常寺,掌郊庙、祠祭诸乐。” ☚ 神宫监 神乐观 ☛ 神乐署官署名。清置,掌奏郊庙、祠祭诸乐。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置神乐观,隶太常寺。设汉提点一人,左右知观各一人,协律郎五人,司乐二十六人。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乐部成立,神乐观改隶乐部。次年改神乐观为神乐所,知观改为知所。十九年(公元1754年)改为神乐署。改提点为署正,正六品; 改知所为署丞,从六品; 下设协律郎五人,正八品;司乐二十五人,从九品;乐生一百八十人;舞生三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