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文化服务设施开展社区文化服务活动的机构和场所。它是开展社区文化服务活动的基础,是为本社区居民提供文化服务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从层次上来看,包括区、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三个级别。(1)城市区级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区级文化设施,如影剧院、电影院、文化馆 (包括文化宫、俱乐部和群众艺术馆)、图书馆、少儿图书馆、博物馆、少年宫等。(2)街道和居委会所属的文化设施。街道设立的向社会开放的文化设施,如文化站等。文化站中一般设有录像室、台球室、电子游艺室、图书室、俱乐部、茶室、咖啡厅或聊天厅等文化设施。有的居委会设立文化活动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