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共生活亦称社会公共活动。它的内容是非常广泛而丰富的,主要有四方面内容:一经济方面的生活(包括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二) 政治方面的生活(包括政治、法律、军事等);(三) 精神方面的生活(包括宗教、文艺、科学、教育和道德等);(四) 家庭方面的生活(包括婚姻、家庭、教育子女等)。家庭生活是综合性的,既有经济或物质生活,又有精神生活。在上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不是平列的,经济生活或物质生活对其他方面的生活起着决定作用,其他社会生活对物质生活条件也有一定的影响和作用。人们在社会公共生活中都要和他人及社会集体发生一定的关系,由此就产生了人们如何对待这些关系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其中包括道德规范和准则。道德规范和准则贯穿于社会公共生活的各个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