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刑法定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一种,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破坏水产资源罪
亦称“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是: (1) 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规定。(2)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3) 主观上出自故意。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犯本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