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督催筑城不力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督催筑城不力案 督催筑城不力案此案发生于清初崇德三年(公元1638年)。据《盛京刑部原档》载:镶白旗阚泰督催城工,所筑藩城一侧第五墩台墙垣门之西角墙夯土不实,致使塌毁六度;该第五墩台夯土未实,致使塌毁十度。工部报到有司,刑部拟处阚泰鞭一百。上奏皇太极,上命:“囚禁三日”即可。清初,此类案件甚多,督催筑城不力或筑城的尺子与定制不合的现象很普遍,刑部一般都拟制鞭刑,而皇上多改为“囚禁三日”或“饿禁三日两夜”。 ☚ 辉山监守不严案 大福金拔人头发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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