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向法院起诉某些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不必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诉与复议前置是相对的。由于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尚不健全,为了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使行政争议得到较快的解决,《行政诉讼法》虽然提倡当事人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但同时也明确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外,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参见〔直接起诉的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