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发行zhí jiē fā xíngпрям я (непосрéдственная) эм ссия; прямóй (непосрéдственный) в пуск直接发行Direct Issuing“间接发行”的对称。发行人不委托证券商承销而直接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证券发行方式。其主要特点是: ❶不必向承销商支付承销手续费,发行成本较低; ❷发行环节较少,手续简便; ❸发行人要冒发行失败的风险。 直接发行“间接发行” 的对称。发行人不委托证券商承销而直接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证券发行方式。其主要特点是: ❶不必向承销商支付承销手续费,发行成本较低; ❷发行环节较少,手续简便; ❸发行人要冒发行失败的风险。 直接发行 直接发行direct issuing“间接发行”的对称。发行人不委托证券商承销而直接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证券发行方式。其主要特点是: ❶不必向承销商支付承销手续费,发行成本较低; ❷发行环节较少,手续简便; ❸发行人要冒发行失败的风险。 ☚ 发行市场 间接发行 ☛ 直接发行 直接发行由发行者办理有关发行手续并直接向投资者发行证券的方式。“间接发行”的对称。这是根据发行者推销出售证券的方式不同来划分的。 股票直接发行又叫直接招股,是指股份公司自己承担股票发行的一切事务和发行风险,直接向认购者推销出售股票的方式。采用直接发行方式时,要求发行者熟悉发行手续,精通发行技术,并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果当认购额达不到计划发行额时,新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或现有股份公司的董事会必须自己认购未售出的股票。因此,只适用于有既定发行对象或发行风险小,手续简便的股票。在一般情况下,不公开发行的股票或因发行有困难(如信誉低所致的市场竞争力差,承担不了大额的发行费用等)的股票,或是实力雄厚,有把握实现巨额私募以节省发行费用的大股份公司股票,才采用直接发行。股票的直接发行大多适用于以下情况:新发行的普通股按优惠价优先卖给现有股东;新发行的股票以股票派息方式摊配给现有股东;通过某种公司储蓄或奖励购买计划,发售给本身员工的股票等。 债券直接发行通常有两种情况: ❶工商企业按预定的发行总额,直接对公众发行公司债,通常是发行公司先确定发行总额,在一定时期内向公众募集,当应募额超过发行总额时,则在发行总额范围内,选择应募人、应募人交付所认购金额后,即可取得债券,这种发行可以节省向发行代理机构交纳手续费、降低发行成本,但是如果发行数额较大,由于缺乏专门的业务知识和广泛的发行网点,发行者本身将要负担较大的发行风险。因此,这种方式一般很少被采用。 ❷金融机构的直接发行,又叫卖出发行。这种发行方式是有关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预先不确定债券发行总额,只规定债券发行的条件和发行债券的一段时间区间,在这段时间区间内,任何时候投资者都可以购买该种金融债券。这种发行方法对发行者属于金融机构的较为便利,但对于其他机构都不太适应,因为工商企业筹集资金,特别强调时间性、完整性,在日本,只有金融债券才能采用此种方法,而一般事业债不准采用这种方法,中国台湾也有类似的规定。 ☚ 内部发行 间接发行 ☛ 直接发行 直接发行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者自行向投资者推销出售证券的发行方式。对称为间接发行。 证券发行有两种具体做法: ❶证券发行者自行直接发行,这种做法与委托中介机构间接发行比较,节约手续费支出,减轻发行成本。但如果证券发行量较大,则由于发行网点的不够广泛,发行业务组织和经验的缺乏,发行市场信息的不足,反会增加发行者所负的责任和所冒的风险。 ❷间接发行,即证券发行者交由中介机构代理发行。这种间接发行方式,较普遍地被各国采用。 股票的直接发行大多用于以下情况:新发行的普通股按优惠价优先卖给现有股东;新发行的股票以股票派息方式摊配给现有股东;通过某种公司储蓄或奖励购买计划,发售给本身员工的股票等。 ☚ 证券发行市场 间接发行 ☛ 直接发行 直接发行是由发行者自己直接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和出售债券。 ☚ 公募 间接发行 ☛ 00007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