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户部清代盛京 (沈阳市) 五部之一,设于顺治十六年(1659)。其职能为掌管盛京财赋等,主要是征收粮庄、盐庄、棉花庄的钱粮、食盐、棉花及旗地的租税、杂税、当税等。设侍郎1人、堂主事1人、郎中3人、掌关防郎中1人、员外郎6人、主事5人、副关防1人、司库2人、正副监督2人、管庄六品官3人、笔帖式23人。以上官员,除笔帖式2员为汉人外,余均为满洲人。 盛京户部官署名。清顺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在盛京设户部,掌管盛京的财赋。主要为征收粮庄、盐庄、棉花庄的钱粮、食盐及棉花,以及旗地地租与杂税、当铺税等。设侍郎一人,堂主事一人,郎中三人,掌关防郎中一人,员外郎六人,主事五人,副关防一人,司库二人,正副监督二人,管庄六品官三人,笔帖式二十三人。以上各职官,除笔帖式二人可用汉军之外,其余都由满人充任。部内组织有经会司(掌银钱物品出纳之事)、粮储司、农田司、银库(为经会司掌管银钱的收藏)、内仓等机构,分掌政务。本部档案、文移事务,由堂主事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