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官吏相互纠举案
这是刘宋文帝元嘉二十一年(公元444年)发生的一件监察大员互相纠举的案件。时何承天任御史中丞,谢元任尚书左丞,二人素来关系不好,同时任监察百官之职,于是各自利用手中的权力,竞相伺察对方的过错,多次互相纠奏。江夏王刘义恭是文帝之弟,岁由政府供给经费钱三千万,布五万匹、米七万斛。但义恭性情豪奢,挥金如土,用度仍常不足。这一年,义恭派人到尚书省预支明年的资费钱。按制度尚书省凡出钱二十万,布五百匹以上,都应奏报皇帝批准。谢元擅自命以钱二百万给太尉,此事泄露后,元又派令史到尚书仆射孟顗处补签命令,企图嫁祸于人。何承天抓住此事,上奏纠劾谢元,文帝下诏罢免谢元官职,长归田里,禁锢终身。于此同时,谢元也举劾何承天卖茭四百七十束给属官,收取高价谋利,何承天也因此受到了身着白衣领职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