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主体性
电视艺术作品在反映客观事物的基础上,渗透了创作者浓重的主观感情;表达了创作者的主观思想意念;反映了创作者本人对生活的认识、观点和主张,构成电视艺术的主体性。正是这种主体意识在作品中的强烈渗透,才能直接拨动观众情感的琴弦,使观众的思想情趣产生强烈的共振和认同。电视,作为大众传播的载体,当然是以及时地、客观地反映社会真实为其主要任务,因此真实性、时效性,特别是客观性,也就构成了电视屏幕的主要特征。但是,作为电视屏幕上的艺术作品,它在反映客观现实的时候,不局限于客观实体的纪录与再现,而着力于意象的表现和主观情感的抒发,往往给物质的客体蒙上浓重的主观感情色彩。这时,电视摄象机的镜头,便化做了创作者的眼睛,透视出了创作者的心灵。这种被创作者主体意识升华了的艺术真实,更能真实地把握和反映客观现实的精髓和真谛;但是,同时也要警惕不要以主观歪曲了客观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