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律律名。有关土地制度,农作物管理,赋税征收,山林、鸟兽、水利、水产保护以及田猎的单行法律。秦《田律》见于《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和1979年春在四川省青川县郝家坪第50号战国墓发现之木牍。齐国称《田法》,见于《银雀山汉墓竹简》之《守法守令等十三篇》,内容与秦《田律》类似。汉代也有《田律》,《周礼·士师》郑玄注:“今野有田律”;《史记·将相名臣表》称《田租税律》。从秦《田律》和齐《田法》均有赋税征收的规定看,汉代之《田律》与《田租税律》应为一类法律。 田律❶秦律中指关于农田林牧渔粮食等项的法令。其内容有限令及时汇报雨量及旱涝风虫灾害,保护林木及幼龄鸟兽鱼鳖,缴纳饲草禾稿数量及手续,发放驾车马牛饲料粮食以及禁止百姓卖酒等。详见《秦简·田律》。 ❷汉律中的田律,内容是指关于田猎军礼的规定 (《周礼·秋官·士师》注引)。 田律律名。有关土地所有制,农作物管理,赋税征收、山林、水利、鸟兽、水产保获以及田猎的单行法律。《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条有“田律”四条。其中规定,要及时报告降雨后农田受益面积和农作物遭受各种自然灾害的情况,不许任意砍伐山林,不得任意酤酒,按受田之数缴纳刍藁等。四川青川秦牍也有田律之一种。汉代亦有“田律”《周礼·士师》郑玄注:“今野有田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