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经济学与可持续发展
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生态社会条件下发展经济的方向,生态经济学是适应生态时代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建立起来的一门新兴经济科学,它的建立与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形成和实施有密切的关系。
生态经济学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作用,具体有三个方面。
生态经济学与可持续发展思想同步产生。它们的酝酿形成和提出,始于人类社会从工业社会向生态社会转折的20世纪60年代末。当时世界范围内,首先是一些发达国家,生态与经济的矛盾已经明显地显现。在此基础上出现的关于人类社会发展向何处去的两种观点的大讨论,为可持续发展思想的酝酿形成做准备。与此同时,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 ·鲍尔丁在他的文章中首次使用了 “生态经济学” 的概念,这标志着建立生态经济学的开始。1992年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 “环境与发展会议”上,提出把单一保护环境改变为 “环境与发展” 相结合 (即生态与经济相结合),并明确提出 “可持续发展” 的思想,显示了生态经济学与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明确建立,它们之间存在着内在紧密联系的相互制约及促进关系。生态经济学与可持续发展在向生态社会转折的同一历史时期,为了解决生态与经济不协调矛盾的要求同步酝酿产生,并在近30年来世界保护生态环境运动的实践中共同确立形成。
生态经济学与可持续发展具有内在的本质联系。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求是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在此基础上,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经济学以其整个理论体系来指导经济发展。在整个理论体系中,生态与经济协调理论是其核心理论。正是生态经济学这一核心理论的建立,使之能够体现生态时代要求实现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基本特征,同时也赋予生态经济学的各个理论范畴、各个理论原则和整个理论体系都具有生态与经济协调的基本理论特色。生态经济学理论与可持续发展都是建立在 “生态与经济协调” 的共同核心思想上,这就明确显示了它们在本质上内在相通的特点。
生态经济学为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建立提供了理论依据。这是生态经济学在当代经济发展中,能够切实发挥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促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生态经济学通过其核心理论——生态与经济协调理论,为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建立提供理论依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❶实现生态与经济协调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国内外的生态经济建设实践已经证明,只有在生态与经济实现协调的情况下,经济社会的发展才能够继续进行。协调了才可能持续,没有协调,就没有持续。
❷指明了可持续发展在经济发展中的具体实现过程。国内外的生态经济发展实践也已经证明,“生态与经济协调” 包括纵向的协调和横向的协调。
“可持续发展” 的具体内涵也有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狭义的可持续发展通常是侧重强调纵向的生态与经济协调,广义的可持续发展 (即本来全面含义的可持续发展) 必须同时包括纵向的生态经济协调和横向的生态经济协调,而其中横向生态经济协调又总是作为纵向生态经济协调的基础而存在的。由此可见,生态经济学为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建立提供理论基础的作用是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