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意识的结构
意识世界内部各种成分之间相互的关系,生态意识是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存在的主观反映,是由其内部许多不同的结构层次组成的,主要有认识、价值、意向 (愿望)、决策 (计划) 等。
认识。是指人们对周围世界的反映,它表明人的主观通过反映所获得的认识和知识。认识就是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以及整个生态系统内各因子是什么,各因子之间是如何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如何发展的,是如何进化的。大致分为不同的结构层次:
❶关于自然的认识,这是生态意识的基础,是理解整个意识的前提和关键。自然界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是生态系统运动、变化和发展最直接的表现。这种认识还未达到对生态系统本质的规律性的认识。
❷对人自身的认识。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生态系统内各因子中最典型的因子,是自然界发展的最完善的一种表现,对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于一体。对人自身的认识以及对人本质的认识,可以加深对自然生态意识的认识。对人自身的认识是生态意识关于自然生态在自然发展演化中的最高产物 (人) 的认识,是认识的深化,它将导致对生态系统的本质的认识。
❸关于人与自然以及具有自然属性的社会的认识。人们形成了关于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非线性、统一性方面的认识,获得相应的原则和原理,对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的认识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以至于使人成为万物之灵,到处都可以看到人化的足迹。生命革命、量子革命和数字化革命,使这种认识开创人类认识史上的新纪元,并最终形成生态意识为主导意识的最高成就。
价值。生态意识的认识,不是单纯的知识性的认识,它是与这种知识性的认识相关的,它更是人们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一种价值上的认识,即关于人与自然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价值取向。由人与人以物质的交换所代表的价值取向,发展为以能量交换即自然资源为主的价值取向,发展为以信息交换为主的价值取向。使人真正从对物的依赖,对生产资料的依赖,发展为对人自身的依赖,标志着人的全面发展时代的到来,生态意识的价值取向是以人为目的的,以满足人各种需要为目的的。但在表现形式上,则是以人与自然的关系协调、和谐体现出来的。
意向。或者称之为指向、意愿、欲望等,就是意之所向、识之所趋,或者说是趋向、愿望。认识与意向并不是两个完全割裂开的观念,在同一意识过程中,不同的认识就会产生不同的意向。意向以认识为基础,认识以意向为表现形式,最终落实到现实的实践中。任何意向总比认识的层次要高。但是,意向又与认识不同,它不是说明世界 “是什么” 的问题,而是主观上 “意欲什么” 的问题,具有较强的价值评价。在生态意识中,意向反映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同的价值取向。人的需要不仅是自然属性的需要,也是人的社会属性的需要,而更重要的是社会性的需要。这种需要正是通过人的意向观念来确定,将纯天然的东西变成人化自然的东西,满足人的这种需要。这种意向性观念在当其认识还没有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这种需要就会恶性膨胀,以此来显示自我价值的实现,而不管这种动机是否合理,这种认知是否正确。
决策。是指用来直接测控人的各种活动符合一定规律性的认识。它一般表现为计划、方案、决策等。它是意向的又是认识的一种再创造、再加工,是人化自然的前奏。它不像意向可以任意表达自己的欲望,并对其进行价值的评价,决策必须依据客观实际,否则其决策就无法实现。自然生态系统的多样性提供选择的可能性,但是这种选择取决于人的主观性,直接受到其认识的程度影响,而根源于自然界的发展和人类的实践活动。人的意向体现是自由的,即可选择性的; 一个人如果具有一种能力,以按照自己的心理来选择和指导,来思想或不思想,运动或不运动,则他可以说是自由的。认识体现着事物发展的规律,即必然性; 决策则是认识向意向的转化,是对二者的结合。决策最终既体现主体性,又体现客观性。它的内容不是客观现实,而是主观的,其中包含着人的意向性、创造性。生态意识所倡导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就是这种决策观念的最高体现,它既正确反映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关系的发展,又是人的认识意向,即人自身全面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