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生命健康权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由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构成。公民的生命权是最重要的人身权。保护人的生命,是保证人的存在的根本问题。人自出生就取得了生命权,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健康权是公民的另一项与生命权同等重要的人身权利,它是以身体的肉体组织,生理机能的安全而体现的利益为内容的权利。人的健康不仅包括机体上的健康,而且也包括精神上的健康,因此,不仅侵害人的肉体组织和生理机能构成侵权行为,而且侵害人的精神健康,同样也可构成侵权行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与其劳动能力是密切相关的,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而使其劳动能力受影响的,应赔偿受害公民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为公民终生享有,直至公民死亡之时终止。 ☚ 名誉权 肖像权 ☛ 生命健康权公民享有获得生命健康的环境和条件的权利。20世纪公民基本权利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工业、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好处,但也带来了水污染,空气污染,水土流失,机器车辆噪音,离子放射线的危害以及生态平衡失控等,给人类的生命健康带来了损害和威胁。国家有责任提供一定的物质条件,确保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如意大利1947年宪法第32条规定:“共和国以健康作为基本人权和社会主要利益而予以保护,并对贫穷者保证免费医疗。”生命健康权在宪法上得到确认,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 生命健康权人格权的一种。分为生命权和健康权。生命权是公民作为人的存在、作为权利主权的前提条件,也是公民行使其他民事权利的基础。生命的存在和生命权的享有,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利益。因此,保全生命不受非法侵害是公民第一位重要的人身权利。健康权,又称身体健康权,它包括身体的和精神的两个方面。公民在生命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正常的机能,否则就无法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活动。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刑法、 民法以及行政法等法律的共同保护。故意或过失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要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责任; 严重伤害他人健康的行为,一般都要受到刑事制裁,并附带民事赔偿; 对于轻微的伤害行为或者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伤害行为,一般都要承担民事责任。 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自然人为维护其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生理机能完整并予以支配的权利。为自然人最重要、最基本的人格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 物质性人格权 生命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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