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预算外资金
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预算外资金是社会财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分散性、自主性、专用性的特点。50年代初期,甘肃省预算外资金仅有少量农业税附加等项目,以后逐步发展变化,由少到多, 其地位和作用也随之变化。改革开放以来, 预算外资金规模不断扩大,1985年全省预算外资金收入 15. 53亿元, 为当年预算内收入的94.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预算外资金的组成也发生变化, 一些项目已不属于预算外资金的范畴,一些项目转入预算内管理,因而预算外收入占预算内收入的比重随之下降。预算外资金的存在为甘肃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