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1996年2月3日至10日在兰州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克俭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长张吾乐作的关于甘肃省“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纲要的报告、省计划委员会主任王军作的关于甘肃省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省财政厅副厅长吴碧莲作的关于甘肃省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全省及省级预算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世文作的关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德奎作的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审查批准了甘肃省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决定批准甘肃省1996年省级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