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1951年,甘肃财政支出中即有基本建设拨款, 1952年, 甘肃省财政厅始设经济建设财务科,专门办理经济建设管理工作。同年,交通银行甘肃分行归甘肃省财政厅领导,办理地方建设项目的拨款监督工作。1954年10月,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成立, 接管原由交通银行办理的基本建设拔款和监督使用业务, 并成立建设银行兰州铁路专业分行办理铁路建设拔款, 两个分行在行政上均属财政厅领导。甘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由财政部门管预算、制度和决算, 建设银行管基本建设拔款、使用、结算、施工及企业短期信贷等中间环节的监督。1958年,甘肃省财政厅对部分项目实行投资包干使用, 下放资金调剂使用权和节余留用权。1958~1960年“大跃进”时期, 甘肃地方基本建设盲目膨胀, 资金使用分散, 投资效果下降。1961~1962年, 国民经济调整, 甘肃基本建设投资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由前3年平均58. 5%降为16.08%。“文化大革命”期间,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比较混乱,1973年开始清理回收。1979年,甘肃省开始在基本建设投资中试行以“拔款改贷款”办法,对有偿还能力的更新改造支出, 交由省投资信托公司实行有偿供应,此后逐渐全部实行以拔改贷供应,使甘肃地方财政建设资金和财务管理工作, 逐步由供给型转向管理经营型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