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乡镇财政
1984年甘肃省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政府的通知》和批转财政部《乡镇财政管理试行办法》,开始建立乡镇财政, 截止1996年底, 全省已建立乡镇财政所1 400个, 占乡镇总数的88.5%。1994年全省乡镇财政实现收入61 103万元,提前一年超额完成了 “八五”规划制定的奋斗目标, 有302个乡镇财政收入超过了100万元。全省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先后四次进行变革和完善,逐步向分税制财政体制过渡,全省乡镇财政所办公用房面积平均每所66平方米, 平均每所4. 5人,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5%。乡镇财政正在向健全机构、完善体制、加强财源建设、队伍建设和加强收支管理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