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殡仪馆
1953年甘肃省人民政府在兰州创建甘肃第一个土葬殡仪馆,下设两个公墓区。殡仪馆给主丧单位和丧户提供殡仪场所,审批入葬手续,掩埋尸体,管理公墓。1964年,甘肃始行火葬,省民政厅先后拨款在兰州、玉门、天水、平凉、武威等17个市、县兴建综合性的火葬殡仪馆,至1984年全部竣工投入使用。并以殡仪馆为中心划定火化区,实行区内火葬。1990年按民政部《殡仪馆等级标准》评比,兰州、天水、武威、金昌被评为国家二级馆。嘉峪关、临夏、靖远、武都、西峰、定西被评为国家三级馆,余皆未入等级。殡仪馆的主要任务是:1承办尸体接运、冷存、整容、殡仪、火化、骨灰寄存等;(2)绿化、美化、净化馆内建筑和环境,保持殡仪场所整洁、肃穆; (3)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坚持破旧俗立新风的原则,尽量满足丧户的要求;(4)进行殡仪科研和火化技术革新,改善火化条件,提高火化率;(5)因地制宜,开拓副业生产经营,增加收入,减少国家经费补贴, 促进殡葬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