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合甫
亦译作“瓦哈甫”,古维吾尔语音译,意为“牲畜的全称”。解放前,新疆维吾尔族地区 (主要在南疆) 伊斯兰教宗教上层人员占有的土地、房产、水磨等的通称。是伊斯兰教宗教关系掩盖下的封建地主经济所有制形式。其中以土地为主要组成部分,称“瓦合甫地”、指维吾尔农民信徒为“赎罪”而献给寺院或公益事业的土地,或被地主阶级和宗教上层兼并、霸占的土地。这些土地名义上属寺院或公益事业,实为封建地主阶级所掌握、控制,有清真寺瓦合甫地、麻札瓦合甫地、宗教学校瓦合甫地、古兰经瓦合甫地等20余种名目。宗教上层统治者利用掌握的瓦合甫,与世俗地主相勾结,对农民进行封建剥削。解放后,在民主改革过程中,对这种所有制进行了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