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联邦院
瑞士联邦议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国民院。议员由每州选派2名代表,每“半州”选派1名代表组成。议员选举方式不尽相同,有的州由州议会选举,有的州由公民普选,有的州由公民大会直接选举。每届联邦院选出46名议员,任期1至4年不等,届满改选。宪法规定,凡年满20岁的瑞士公民,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联邦院的主要职责,权限是: 与国民院共同拥有立法权; 任命联邦政府高级官员; 对联邦委员会实行监督; 在联邦议会闭会期间,由常设委员会行使联邦院职权。常设委员会主要有管理、财政、经济、外交、军事、科研、公共卫生和环境、运输交通、社会安全、请愿书和州宪法审查、能源等委员会。每届常会或非常会议从其议员中选举议长1人,副议和长1人。议长、副议长不得从曾任上届常会议长中同州参议中中选举。在通过重大问题表决时,如出现人数相等状况,由议长最后决定。国民院议员、联邦委员会委员和联邦法官不能兼任联邦院议员。本届联邦议会与联邦院在1987年10月18日选举产生,联邦院共有议席46个,已公布的联邦院36个议席中 (还有10席未公布),民主激进党获12席,基督教民主党15席,社会党2席,中间民主联盟4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