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劳法xiaolao fa
我国古代胎教的一种方法,是指妇女在怀胎期间,要参加轻微的体力劳动,使筋骨活动,血脉流通。毓兰居士指出,“保胎又宜小劳为妙”。医生徐之才在《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妇人方上》上说:“妊娠六月,始受金精,以成其筋,身欲微劳,无得处静,出游于野。”“妊娠七月,始受木精,以成其骨,劳身摇肢,无使定止,动作屈伸,以运血气。”要求孕妇出游于野,劳身摇肢,动作屈伸,就要使其身体经常处于活动之中,做一些轻微的体力活动,使全身的气血、筋络时时处于活泼流畅之中,母体气血流通,筋骨坚固,胎在腹中,经常受此感受,那么即使一旦发生些闪挫,也不至于坏事。反之,若孕妇安逸不动,则筋骨柔脆,气血不行,略有闪挫,便容易引起胎儿堕落。从这个胎教法,可以看出,堕胎并不是孕妇参加体力劳动所至,而平日贪图安逸倒容易引起胎落。自然这种体力活动又不可过量,要力所能及。这个方法,既是流传于民间的经验,又有其科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