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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琴诗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琴诗

琴诗


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
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



这首诗有的苏轼诗集未载,有的仅有诗而无序 (如《施注苏诗续补遗》卷下),有的则有一篇题为“元丰五年闰六月”的序(如查慎行《苏轼补注》卷二十一),但序与诗意无关。我们不录那篇序,仅谈这首诗。
清代纪昀曾认为“此随手写四句,本不是诗”,所见甚陋,它实在是一首既通俗又富有理趣的好诗。
佛教的一个基本观点是认为世间的一切都是因缘合和而成的,任何事物都没有自己独立的“自性”。为了说明这一点,它使用了许多巧妙的譬喻。如《道行经·昙无竭品》说: “譬如箜篌,不以一事成: 有木有柱有弦,有人摇手鼓之,其音调好自在,欲作何等曲!”“譬如鼓不用一事成,不用二事成,有师有革有桴,有人击之其声乃出。”“譬如画师,有壁有彩有工师有笔,合成是事乃成画人。”“譬如山中响声,不用一事,亦不用二字所能成,有山有人呼有耳听,合会是事乃成响声。”它反复强调箜篌声是由木、柱、弦、琴师之手和合而成的; 画是由画壁、色彩、画师和合而成的; 山谷的回声是由山、人、人的呼叫、能听的耳朵和合而成的,不过是为了突出“因缘合会”的佛学观念。《楞严经》则说得很简明:“譬如琴瑟箜篌琵琶虽有妙音,若无妙指,终不能发,汝众生亦复如是。”
尽管我们可以不同意佛学由此得出的“四大皆空”的观点,但是用这些比喻来说明事物的普遍联系,却新奇有趣。于是,它给了诗人以启发,增加了诗歌的趣味。比如,唐代诗人韦应物《听嘉陵江水声寄深上人》写道:“凿崖泄奔湍,称古神禹迹。夜喧山门店,独宿不安席。水性自云静,石中本无声。如何两相激,雷转空山惊?贻之道门旧,了此物我情。”苏轼也顺着这一思路写出了 《琴诗》。
这两首诗的确别开生面,在日常生活中,水石相激之声、琴声,我们听得够多了,两物相触而有声,也早已成为日常生活常识。然而,这两首诗却掘开“常识”的硬壳,把思维的触角深入到事物普遍联系的层次并提出疑问: 为什么无声之物相触而“有声”?相触之物离析而无声?声从何处来?又向何处寻?它是有“自性”而实在的?还是无“自性”而“虚无”的?抑或它本来性空假有,只不过是那水、那石,那琴上的木、柱、弦,那弹琴的手指,听声的人,能听的耳,处于相互联系的产物?读这两首诗,我们会突然感到 “常识”瓦解了,事物的独立性成了疑问,一切都不可把捉、不可理喻。我们会在这 “瓦解”的 “空虚” 中陷入迷惘,在这“不可理喻”的“恐惧”中感到某种“失落”,某种精神的震颤。然而,另一方面,由于水石相激、指弦相触而有声是那么自然、平凡,我们又会感到正是这不可用概念把捉、不可理喻的自然而平凡的事物中含蕴着世界的圆融以及无穷的奥妙。这一切,发生在一刹那间。而就在这一刹那,我们会不由自主地思绪万千,情感起伏:似乎看到了事物的多面,体验了精神的丰富,仿佛触及了什么,悟到了什么,有一种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愉悦之感……
清代诗论家沈德潜在《国朝诗别裁集·凡例》中写道:“诗不能离理,然贵有理趣,不贵下理语。” 《琴诗》就是一篇有“理趣”的作品,而启发这种“理趣”的,有佛学的功劳。
☚ 端午遍游诸寺得禅字   苏辙 ☛

《琴诗》

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

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

这首诗有的苏轼诗集未载,有的仅有诗而无序 (如《施注苏诗续补遗》卷下),有的则有一篇题为“元丰五年闰六月”的序(如查慎行《苏轼补注》卷二十一),但序与诗意无关。我们不录那篇序,仅谈这首诗。

清代纪昀曾认为“此随手写四句,本不是诗”,所见甚陋,它实在是一首既通俗又富有理趣的好诗。

佛教的一个基本观点是认为世间的一切都是因缘合和而成的,任何事物都没有自己独立的“自性”。为了说明这一点,它使用了许多巧妙的譬喻。如《道行经·昙无竭品》说: “譬如箜篌,不以一事成: 有木有柱有弦,有人摇手鼓之,其音调好自在,欲作何等曲!”“譬如鼓不用一事成,不用二事成,有师有革有桴,有人击之其声乃出。”“譬如画师,有壁有彩有工师有笔,合成是事乃成画人。”“譬如山中响声,不用一事,亦不用二字所能成,有山有人呼有耳听,合会是事乃成响声。”它反复强调箜篌声是由木、柱、弦、琴师之手和合而成的; 画是由画壁、色彩、画师和合而成的; 山谷的回声是由山、人、人的呼叫、能听的耳朵和合而成的,不过是为了突出“因缘合会”的佛学观念。《楞严经》则说得很简明:“譬如琴瑟箜篌琵琶虽有妙音,若无妙指,终不能发,汝众生亦复如是。”

尽管我们可以不同意佛学由此得出的“四大皆空”的观点,但是用这些比喻来说明事物的普遍联系,却新奇有趣。于是,它给了诗人以启发,增加了诗歌的趣味。比如,唐代诗人韦应物《听嘉陵江水声寄深上人》写道:“凿崖泄奔湍,称古神禹迹。夜喧山门店,独宿不安席。水性自云静,石中本无声。如何两相激,雷转空山惊?贻之道门旧,了此物我情。”苏轼也顺着这一思路写出了 《琴诗》。

这两首诗的确别开生面,在日常生活中,水石相激之声、琴声,我们听得够多了,两物相触而有声,也早已成为日常生活常识。然而,这两首诗却掘开“常识”的硬壳,把思维的触角深入到事物普遍联系的层次并提出疑问: 为什么无声之物相触而“有声”?相触之物离析而无声?声从何处来?又向何处寻?它是有“自性”而实在的?还是无“自性”而“虚无”的?抑或它本来性空假有,只不过是那水、那石,那琴上的木、柱、弦,那弹琴的手指,听声的人,能听的耳,处于相互联系的产物?读这两首诗,我们会突然感到 “常识”瓦解了,事物的独立性成了疑问,一切都不可把捉、不可理喻。我们会在这 “瓦解”的 “空虚” 中陷入迷惘,在这“不可理喻”的“恐惧”中感到某种“失落”,某种精神的震颤。然而,另一方面,由于水石相激、指弦相触而有声是那么自然、平凡,我们又会感到正是这不可用概念把捉、不可理喻的自然而平凡的事物中含蕴着世界的圆融以及无穷的奥妙。这一切,发生在一刹那间。而就在这一刹那,我们会不由自主地思绪万千,情感起伏:似乎看到了事物的多面,体验了精神的丰富,仿佛触及了什么,悟到了什么,有一种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愉悦之感……

清代诗论家沈德潜在《国朝诗别裁集·凡例》中写道:“诗不能离理,然贵有理趣,不贵下理语。” 《琴诗》就是一篇有“理趣”的作品,而启发这种“理趣”的,有佛学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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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诗

 

苏 轼


 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
 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


 《楞严经》卷四云:“譬如琴瑟、箜篌、琵琶,虽有妙音,若无妙指,终不能发。汝与众生亦复如是。宝觉真心,各各圆满,如我按指,海印发光,汝暂举心,尘劳先起。”又偈云: “声无即无灭,声有亦非生,生灭二缘离,是则常真实。”《琴诗》用典,大约本此。进一步探讨经旨,则理解不一。或曰: “海印即佛心常住三昧,按指发光,动成妙用也。”或曰: “以按指喻举心,以发光喻尘劳起也。正以不具妙智,故但发尘劳,不发妙用,正合无妙指不发妙音也。海印者应是佛手印文,不指佛心三昧,举心尘起,若剋前文,实即顷夺而为色空耳。” (参见 《楞严正脉》卷九) 说者纷纷,莫衰一是。
 苏轼撇开故弄玄虚的教义,机敏地抓住琴与声与指三者矛盾统一的关系,经过深思熟虑而点化成寓哲理于设问的《琴诗》。它不以形象语言取胜,却以思辨理趣见长,充分体现“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的写作特点,从而独具魅力。该诗深入浅出,简练含蓄,意在言外,于平凡中见新奇,显示出主客观统一的美学本质。
 韦应物《听嘉陵江水声寄深上人》诗云:“水性本云静,石中固无声;如何两相激,雷转空山惊。”苏轼曾在《西山诗和者三十余人再用前韵为谢》中问道:“石中无声水亦静,云何解转空山雷?”欧阳修《钟莛说》云:“甲问于乙曰: ‘铸铜为钟,削木为莛,以莛叩钟,则铿然为鸣,然则声在木乎?在铜乎?’乙曰:‘以莛叩坦则不鸣,叩钟则鸣,是声在铜。’甲曰:‘以莛叩钱积则不鸣,声果在铜乎?’乙曰:‘钱积实,钟虚中,是声在虚器之中。’甲曰:‘以木若泥为钟则无声,声果在虚器之中乎?’”此与东坡《琴诗》皆同旨,拾取《楞严经》“非于根出,不于空生”之牙慧。《大般涅槃经·圣行品第七》举燧火、酪酥等喻以明“众缘和合”,有曰:“譬如因鼓、因空、因皮、因人、因桴,和合出声。鼓不念言:‘我能出声。’乃至桴亦如是。声亦不言:‘我能自生。’”可以解欧阳修、苏轼之难矣。
 《琴诗》的文体、标题、写作背景,历来众说纷纭,在此稍加辨证。
 清人纪昀指出:“此随手写四句,本不是诗,蒐辑者强收入集。”(见《纪评苏诗卷二一)虽有人斥责纪评“所见甚陋”,我却不以为然,翁方纲《七言诗三昧举隅》谓此诗“已为禅偈子矣”,言之有理。查今所知见的各种宋元刊本《东坡集》、《施顾注坡诗》、《百家注分类东坡诗》等,均未收此诗。最早将《琴诗》阑入诗集者为明成化四年程宗编印的《东坡续集》。与此同时,《续集》所收苏轼黄州书简《与彦正判官》又记载着:“古琴当与响泉韵磬,并为当世之宝。而铿金瑟瑟,遂蒙辍惠,拜赐之间,赧汗不已。又不敢远逆来意,谨当传示子孙,永以为好也。然某素不解弹,适纪老枉道见过,令其侍者快作数曲,拂历铿然,正如若人之语也。试以一偈问之:‘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录以奉呈,以发千里一笑也。”由此可见,苏轼本人认为《琴诗》不是诗,而是“偈”,作者意见应该受到尊重。偈乃梵文Gatha的简译,是佛经中的颂词。清人王文诰说:“偈语一类方外问答,不以诗论。”所见甚是。倘偈与诗合二而一,苏集中铭赞箴颂等可截取为四、五、七言诗者所在多有,诗与韵文就不分家了。即从语言格调审核,《琴诗》四句连设两问,二十八字中就有九个重字,“上”字凡三见;意寡理足,显得过于迫促不展;语言通俗,似欠锤炼;平仄不谐,缺少诗应有的韵律美(参见《百家唐宋新诗话》)。说《琴诗》是偈不是诗,这并不贬低《琴诗》的美学价值和思想意义,也不影响读者对它的喜爱与鉴赏。因为诗与偈只是文体的差别,二者之间并无高低贵贱之分。
 程宗将《与彦正判官》编入《东坡续集》卷四“书简”类,又从中抽取四句偈语编入卷二“绝句”类,同书之中,重出互见,自乱体例,实不足取。继之者如明之茅维、焦竑,清之宋荤,查慎行、冯应榴等,误从《续集》而采偈入诗,已添淆乱。明万历间刊行的《东坡先生外集》又将《琴诗》标题改为《题沈君琴》,为它补上一则与偈语内容无关的“诗引”,更露出作伪的痕迹。“诗引”说:“武昌主簿吴亮君采,携其友人沈君十二琴之说,与高斋先生空同子之文、太平之颂以示予。予不识沈君,而读其书如见其人,如闻十二琴之说。予昔从高斋先生游,尝见其宝一琴,无铭无识,不知其何代物也。请以告二子,使从先生求观之。此十二琴者,待其琴而后和,元丰六年闰六月。”清人查慎行《补注东坡先生诗》、冯应榴《苏文忠公诗合注》径以上述“诗引”为标题,却将“元丰六年”改为“五年”。这不仅为四句偈语的题目徒添纷争,又引出《琴诗》写作时间一段公案。查南宋傅𦸂编《东坡纪年录》“元丰六年闰八月”条,有 “作 《土琴诗》” 的记载,疑即指此篇作品,“土”乃 “十二”二字误合为一也。又考宋朝元丰年间实行 “奉元历”,近人陈垣编的《二十史朔闰表》,元丰六年有闰六月。可见明本 《外集》“诗引”所署年月不误。查,冯改作 “元丰五年”,未明所据;该年无闰月,故不足信。《纪年录》 “闰八月”或系 “六”字之讹。细玩 “诗引”内容,似与 《琴诗》无涉,疑系 《外集》编者妄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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