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鍼而爲钓兮,又何鱼之能得。
【集校】: 洪兴祖:以 鍼而爲钓兮,又何鱼之能得。 校语:钓,一作鈎。 黄省曾、明繙宋本、朱多煃:同洪本。校语亦同。 庄允益:同洪本。 王泗原:同洪本。校语:洪《考异》“钓一作钩”。 按:作钩非。钓,钩鱼(《説文》)。 以直鍼而爲钓,即以直鍼而钩鱼。所以王注云“以直鍼钓鱼”。若云以直鍼而爲钩,既爲钩矣,则能得鱼矣,不合文义。且钩有兵器之钩,有衣带之钩。 本文作钩非。[按,王氏所据爲明繙宋本。 明繙宋本古洪本校语均爲:“钧,一作鈎。”王氏误。 ] 。【集释】: 王逸:言君不能以礼敬,聘请贤者,犹以直针钓鱼,无所能得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