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库存
以货币形态存在的现款。根据我国现金管理制度规定,各单位都要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库存现金定额,严格按照规定的限额和现金开支范围使用现金。超过限额部分,应送存银行。现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业务由出纳员负责办理。
国家银行是全国现金出纳中心,根据国家批准的现金出纳计划,有计划地组织货币的投放和回笼,调节货币流通,稳定市场物价,经办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现金收付、整点、残破票币的兑换和销毁、金银收售和保管等工作。
为了如实反映库存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要设置“现金”科目进行核算。取得或收入现金时,借记“现金”科目,发放或支付现金时,贷记“现金”科目,根据出纳收支业务编制的记账凭证,审核无误后作为登记现金日记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