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生产力
即生态生产力,实质是自然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相对应。
现实经济发展中的生产力是由社会生产力和自然生产力两个部分组成。社会生产力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所发挥出来的生产物质资料的能力; 自然生产力指客观存在于自然生态系统中,通过人的劳动引进,能够用作生产产品的自然物质基础和生态环境屏障的能力。两种生产力的作用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和互相制约。当两种生产力的作用都能顺畅发挥时,它们共同促进生产、发展经济的作用就相得益彰,人们就能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而当两种生产力的作用不能同时发挥 (通常是人们只顾发展经济,而忽视自然生态系统的运行,从而对环境生产力造成破坏)时,两种生产力的作用就会相互抵消,使生产的经济效益降低、经济的发展受到损害。因此,人们既要看到一定的生产关系与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相互作用,也要看到一定的生产关系与环境生产力之间的相互作用。原始社会时期,人口少,科学技术不发达,社会生产力对环境生产力的破坏不大,环境生产力的范畴不能形成。工业社会,人口迅速增加,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社会生产力对环境生产力的破坏日益严重,推动了环境生产力范畴的建立,并赋予了人们促进社会生产力与环境生产力协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时代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