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王端章有辱使命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王端章有辱使命案 王端章有辱使命案大中十年(公元856年)十一月,宣宗派卫尉少卿王端章充册立回鹘可汗使,册立回鹘可汗为毗伽怀建可汗。王端章行至中途,道路为黑车子部阻塞,王端章就此返回,未能达成使命。大中十一年十月,王端章回到长安。按唐律:凡受制书、奉敕命,实施中有所违反者,处二年徒刑。王端章受敕奉使,不能完成皇命,尽管有客观原因,依律也应治罪。故宣宗将他贬为贺州司马。 ☚ 罗程杀人案 王宗实矫诏立太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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