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王安石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王安石1021—1086王安石 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少好读书,过目不忘,才思敏捷,作文一挥而就,深得欧阳修赏识。庆历年间中进士,初任淮南判官。知鄞县时修建堤堰陂塘等水利工程;以官谷低利贷与农民,避免农民受高利盘剥。嘉祐三年(1058年)任度支判官,上万言书,主张改革政治,提出理财方针: “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因冒犯权贵,于母死归家后,屡召皆辞不赴职。至神宗即位后,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甚受宠信。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为富国强兵,缓和阶级矛盾,实行改革。他先后推行均输、青苗、农田水利、募役、市易、方田均税、置将、保甲、保马等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但因新法触动官僚豪绅大地主的利益而遭到激烈反对,于熙宁七年和九年先后两次罢相,变法失败。元丰二年(1079年)复拜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封荆国公,后世称王荆公。在哲学上是唯物主义者,其哲学思想的最高范畴是“道”(即元气),道分阴阳,再产生水、火、木、金、土等五种物质形态,五行的变化形成万事万物。他很强调事物的变化,以为“天文之变无穷,人事之变无已。”在解释“除”字时说,“除,有阴有阳,新故相除者,天也;有处有辩,新故相除者,人也。”他以这种“新故相除”的辩证思想处理当时的社会政治,便促成他变法革新,并能勇敢地反对保守派,大胆宣称“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他善长诗文,主张文学应“有补于世”,故散文多为政治与学术论文,笔力峭拔,结构谨严,说理透彻,语言简洁,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诗刚健清新,内容广泛,成就更高于文;其词亦有佳作如《桂枝香》等,一洗五代绮靡之旧习。著作多已散佚,今存《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 共1首 (词)宋· 别馆寒砧,孤城画角,一派秋声入寥廓。 东归燕从海上去,南来雁向沙头落。 楚台风,庾楼月,宛如昨。 无奈被些名利缚! 无奈被它情耽阁! 可惜风流总闲却! 当初谩留华表语,而今误我秦楼约。 梦阑时,酒醒后,思量著。 共2首 (词)宋· 数家茅屋闲临水。 单衫短帽垂杨里。 花是去年红,吹开一夜风(一作今日是何朝,看予度石桥)。 梢梢新月偃。 午醉醒来晚。 何物最关情。 黄鹂三两声。 (词)宋· 海棠乱发皆临水。君知此处花何似。 凉月白纷纷。香风隔岸闻。 啭枝黄鸟近。隔岸声相应。 随意坐莓苔。飘零酒一杯。 共4首 (词)宋· 归依佛,弹指越三秪。 愿我速登无上觉,还如佛坐道场时。 能智又能悲。 (词)宋· 三界里,有取总灾危。 普愿从生同我愿,能于空有善思惟。 三宝共住持。 (词)宋· 归依法,法法不思议。 愿我六根常寂静,心如宝月映琉璃。 了法更无疑。 (词)宋· 归依众,梵行四威仪。 愿我遍游诸佛土。 十方贤圣不相离。 永灭世间痴。 共1首 (词)宋· 隔岸桃花红未半。 枝头已有蜂儿乱。 惆怅武陵人不管。 清梦断。 亭亭伫立春宵短。 共1首 (词)宋· 折得一枝香在手。人间应未有。 疑是经春雪未消。今日是何朝。 尽日含毫难比兴。都无色可并。 万里晴天何处来。真是屑琼瑰。 天寒日暮山谷里。的砾愁成水。 池上渐多枝上稀。唯有故人知。 共1首 (词)宋· 登临送目。 正故国晚秋,天气初肃。 千里澄江似练,翠峰如簇。 归帆去棹斜阳里,背西风,酒旗斜矗。 綵舟云淡,星河鹭起,画图难足。 念往昔、繁华竞逐,叹门外楼头,悲恨相续。 千古凭高,对此漫嗟荣辱。 六朝旧事如流水,但寒烟、衰草凝绿。 至今商女,时时犹唱,《后庭》遗曲。 共1首 (词)宋· 百亩中庭半是苔。 门前白道水萦回。 爱闲能有几人来。 小院回廊春寂寂,山桃溪杏两三栽。 为谁零落为谁开。 共1首 (词)宋· 云垂平野。 掩映竹篱茅舍。 阒寂幽居实潇洒。 是处绿娇红冶。 丈夫运用堂堂。 且莫五角六张。 若有一卮芳酒,逍遥自在无妨。 共1首 (词)宋· 梅好惟嫌淡伫,天教薄与胭脂。 真妃初出华清池。 酒入琼姬半醉。 东阁诗情易动,高楼玉管休吹。 北人浑作杏花疑。 惟有青枝不似。 共1首 (词)宋· 春又老。南陌酒香梅小。 遍地落花浑不扫。梦回情意悄。 红笺寄与添烦恼。细写相思多少。 醉后几行书字小。泪痕都揾了。 共1首 (词)宋· 孜孜矻矻。 向无明里、强作窠窟。 浮名浮利何济,堪留恋处,轮回仓卒。 幸有明空妙觉,可弹指超出。 缘底事、抛了全潮,认一浮沤作瀛渤。 本源自性天真佛。 秪些些、妄想中埋没。 贪他眼花阳艳,谁信道、本来无物。 一旦茫然,终被阎罗老子相屈。 便纵有、千种机筹,怎免伊唐突。 共2首 (词)宋· 自古帝王州。 郁郁葱葱佳气浮。 四百年来成一梦,堪愁。 晋代衣冠成古丘。 绕水恣行游。 上尽层城更上楼。 往事悠悠君莫问,回头。 槛外长江空自流。 (词)宋· 嗟见世间人。 但有纤毫即是尘。 不住旧时无相貌,沉沦。 秪为从来认识神。 作么有疏亲。 我自降魔转法轮。 不是摄心除妄想,求真。 幻化空身即法身。 共2首 (词)宋· 平岸小桥千嶂抱,揉蓝一水萦花草。 茅屋数间窗窈窕。 尘不到,时时自有春风扫。 午枕觉来闻语鸟,攲眠似听朝鸡早。 忽忆故人今总老。 贪梦好,茫然忘了邯郸道。 (词)宋· 灯火已收正月半。 山南山北花撩乱。 闻说荐亭新水漫。 骑款段。 穿云入坞寻游伴。 却拂僧床褰素幔。 千岩万壑春风暖。 一弄松声悲急管。 吹梦断。 西看窗日犹嫌短。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庆历二年举进士第。曾官鄞县知县,政绩显著,又转舒州通判、常州刺史等。神宗即位,召为翰林学士,不久拜相,主持变法,推行均输、免役 ☚ 司马光 晏几道 ☛ 王安石 王安石中国古代笑话。王安石向苏东坡言:“扬子云大贤,其仕王莽,校投阁之事,必后人所诬枉,《剧秦美新》,亦好事者所为。”东坡说:“正是,我也有些疑心,只怕汉朝原没个扬子云。”赞曰:“世之好辩者,说的天方地圆,无有了期,东坡犹是戏言。有说文中子隋朝无此人者,使人心中恍惚,恐宋朝亦没个王安石也。” ☚ 王齐叟 王和尚 ☛ 王安石 王安石王安石(1021——1086) 字介甫,号半山,临川人。宋仁宗庆历二年 (1042年)进士。初知鄞县 (今浙江宁波),颇有政绩。嘉祐三年 (1058年)上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神宗熙宁二年 (1069年) 任参知政事。后两度为相,实施了系列改革,史称 “庆历新政”。晚年退隐金陵,封荆国公,世称王荆公,卒谥文。诗文俱工,多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之作。诗歌遒劲清新,散文论辩谨严。今存著作有 《临川集》、《临川集拾遗》 等。为北宋时期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 ☚ 答可遵 登宝公塔 ☛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庆历二年(1042)进士,授签书淮南判官。嘉祐三年(1058),入为三司度支判官,上书仁宗,以变法为言,未纳。神宗即位,除翰林学士兼侍讲,上《本朝百年无事劄子》,剖陈积弊,力主革新。熙宁二年(1069)拜参知政事,设制置三司条例司,主持变法,颁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等新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七年,出知江宁府。八年,再相,次年复罢。十年(1077)封舒国公,元丰二年(1079)复拜尚书左仆射,改封荆国公。晚年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城外半山园,自号半山老人。元祐元年卒,年六十六,赠太傅。绍圣中,谥文。崇宁三年(1104),追封舒王。《宋史》、《东都事略》有传。《名臣碑传琬琰集》下集卷一四有辑自宋《实录》残佚的《王荆公安石传》。后人为撰年谱甚多,主要有宋詹太和《王荆公年谱》一卷,清顾栋高《王荆公年谱》三卷、《遗事》一卷,清蔡上翔《王荆公年谱考略》二十五卷。其中蔡著广征博引,用力最勤。此外,近人梁启超、今人邓广铭等撰有其评传多种。王安石自少博极群书,其《答曾子固书》云:“某自百家诸子之书至于《难经》、《素问》、《本草》,诸小说无所不读。”他工诗擅文,皆称大家,有《临川先生集》一百卷,亦工词。《全宋词》用《彊村丛书》本《临川先生歌曲》增补,凡二十九首。王灼云:“王荆公长短句不多,合绳墨处,自雍容奇特”(《碧鸡漫志》卷二)。其识力、境界,确能当得“一洗五代旧习”(刘熙载《艺概》卷四)的赞誉。至若“以词说禅”的《南乡子》诸阕,正如李清照所评:“人必绝倒,不可读也”(《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三)。 ☚ 滕甫 吴师孟 ☛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号半山老人。因曾封为荆国公,世称王荆公;卒谥文,又称王文公。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少随父王益游宦四方,洞悉人情民瘼;好读书,自诸子百家之书,乃至《本草》、《素问》、小说,无所不读,过目终身不忘。宋仁宗庆历元年(1041),以第四名进士及第,走上仕途。早年以任地方官为主,历任签书淮南判官、知鄞县、通判舒州、知常州、江东提点刑狱。所至开发水利、发展农业、扶贫拯困、兴办学校,多有惠政。安石与同乡曾巩交好,通过曾巩延誉,文坛领袖欧阳修特别赏识其学识与文才。嘉祐四年(1059),入朝为三司度支判官。其时举朝上下,因循苟且,纲纪弛懈,政治腐败,国困民穷。安石早以稷契自命,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于是向仁宗皇帝上“万言书”,从整顿财政角度提出变法主张,未被接受。嘉祐八年,丁内艰去官,居江宁(今江苏南京)钟山。服除,不入朝,在江宁聚徒讲学与著述。神宗即位,锐意行新政,召安石为翰林学士。安石入朝,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揭示“本朝”在“百年无事”之后所酝酿的危机,深得神宗赞同。熙宁二年(1069),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全面推行新法,陆续推行者有“农田水利法”、“青苗法”、“均输法”、“保甲法”、“免役法”、“市易法”、“保马法”、“方田法”等,引起许多朝臣反对,于是安石只在趋奉者中寻求支持。熙宁七年,天下久旱,饥民流离,安石罢相,为观文阁大学士、知江宁府,乞召韩绛自代,引吕惠卿为参知政事。惠卿欲借他事以倾安石,新党内讧,群龙无首。熙宁八年春,再度起复为相,并上《诗》、《书》、《礼》的《三经新义》,颁于学官,作为“新”学之基础。熙宁九年,其子王雱病卒,在政敌攻击下安石心灰意冷,坚决请辞,晚年隐居江宁,不问政事,日与僧侣佛徒往来,疏解《楞严经》,沉溺于佛典,所作小诗亦多有机锋。安石受儒家思想影响很深,他从政治家角度看待儒学,从而形成注重功利与实际的思维方式。反映到文学创作中就是把文学看作政治之附庸,当作为了实现自己政治目的之手段和向不良政治及社会不良现象作斗争之工具。因此,王诗重要之特征就是为其维新变法与清除弊政服务。如《感事》、《兼并》、《收盐》、《发廪》、《寓言》等等都是为变法服务的诗章,极有现实性,然而大多写得枯燥呆板、质木无文。还有许多作品反映出作者对于民族矛盾的关切、对边事的忧虑。从《入塞》、《出塞》、《白沟行》、《阴山画虎图》、《河北民》等名篇中可见宋朝国势积弱导致辽国的坐大与嚣张,这不仅给国家造成威胁,也给民众带来很大损害。王诗中艺术水平最高者乃其描写山光水色、抒写个人情志的律绝小诗和五言古诗,如《葛溪驿》、《示长安君》、《书湖阴先生壁》、《悟真院》、《泊船瓜洲》、《江上》、《夜直》、《寄蔡天启》、《乌塘》、《柘冈》、《钟山晚步》、《钟山即事》、《杖藜》、《秋云》、《金山三首》等,皆可视为其代表作品。安石晚年七绝精妙绝伦,当时即为人称赞,名为“王荆公体”。黄庭坚云:“荆公之诗,暮年方妙。”(《后山诗话》)又言:“荆公暮年作小诗,雅丽精绝,脱去流俗。每讽咏之,便觉沆瀣生牙颊间。”(见《苕溪渔隐丛话》)杨万里言安石小诗“去词去意而诗存在矣”,“《三百篇》遗味黯然犹存也,近世惟半山老人得之”(《颐庵诗稿序》)。这类小诗看似平淡闲适,却有味外之味。吴之振云:“论者谓其有工致无悲壮,读之久则令人笔拘而格退。余以为不然。安石遣情世外,其悲壮即寓闲淡之中。”(《宋诗钞·临川诗钞序》)安石善于用典,善于炼句炼字。钱锺书言王“比欧阳修渊博,更讲究修词的技巧,因此尽管他自己的作品大部分内容充实,把锋芒犀利的语言时常斩截干脆得不留馀地、没有回味的表达了新颖的意思,而后来宋诗的形式主义却也是他培养了根芽”(《宋诗选注》)。安石亦工于古文与词。著有《周官新义》、《诗义钩沉》、《王文公文集》,编选了《唐百家诗选》。《宋史》卷三二七有传。清顾栋高撰有《王荆公年谱》三卷附遗事一卷,清蔡上翔撰有《王荆公年谱考略》。 ☚ 金君卿 刘彝 ☛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小字獾郎,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临川县)人。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北宋诗文革新运动”代表作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嘉祐四友”之一。庆历二年进士,历鄞县知县、常州知州等地方官。神宗熙宁二年擢参知政事,次年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变法。熙宁七年罢相,知江宁府。八年再相,次年再罢。晚年退居金陵。封舒国公,改荆国公,世称王荆公。卒谥文。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抚州临川(今江西临川)人,字介甫,晚年号半山,又封荆国公,学者称王荆公。政治改革家,亦是文学家。 王安石 以变法著名的北宋宰相。字介甫,生于江西临川一个地方官的家庭。王安石自幼天资聪颖,《宋史》 本传说他 “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二十二岁中进士,先后在江南各州任地方官,兴利除弊,颇有政声。他的诗文也写得非常出色,被后人列为 “唐宋八大家”之一。文彦博、欧阳修等大臣多次举荐他为京官,这是当时人求之不得的美差,却被他一一拒绝。这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声誉,连皇太子也听说有这样一位才气横溢、淡于名利的地方官,想见其人。公元1067年,宋神宗继位,这位年仅二十的皇帝面对宋王朝积贫积弱的烂摊子,颇思振作,于是以王安石为翰林学士,并在亲自召见后,任为参知政事 (副相),次年拜为宰相。在宋神宗的支持下,王安石力排众议,实行了一系列改革,史称 “王安石变法”。当时朝廷面临着两大问题,一是国家财政入不敷出,二是国家军力涣散。王安石变法,主要内容就是理财和整军。从熙宁二年开始,在三年时间中,王安石以朝廷名义,相继颁布了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将兵法、免役法、保甲法、保马法等改革法令,并陆续在全国各地推行。整军方面的改革,进行较为顺利; 而理财方面的改革,无论在当时,还是在后代,都曾遭到猛烈的反对,甚至全盘否定。原因很简单,王安石变法的目的是为国家聚财,他想出的办法是由国家介入并控制经济活动,将原来是民间私家获得的利益变为国家的财政收入,用司马光的话来说,叫作 “与民争利”。因为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社会财富的增加并不是很快的,要迅速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最有效的办法无非就是改变社会财富的分配。这也就是王安石经济变法的核心。如“青苗法”规定,在每年青黄不接的时候,由官府贷给农民钱谷,在当年夏收和秋收时分别收取百分之二十的利息。“青苗法”被现代史家吹捧上天,说是为了制止大地主、大商人对农民的高利盘剥,其实不然。官府贷款的利率在半年之中高达百分之四十,也就是说,朝廷投资五十万元,每年可净赚二十万元。这才是“青苗法” 的要害。国家赚老百姓的钱,无可厚非,关键在于 “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各地官吏强迫农户平摊贷款,因为朝廷要以他们推销贷款的数量来作为考核其政绩的标准。诸如此类的经济变革法令虽然给国家带来了利益,却给各阶层人民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害,自然遭到普遍的反对。熙宁七年春,在皇太后的干预下,王安石被罢相,以观文殿大学士的头衔知江宁。临去职前,王安石推荐韩绛为宰相,吕惠卿为副相,以继续推行新法,时人戏号韩绛为 “传法沙门”,吕惠卿为 “护法善神”。次年,王安石应神宗之召,再度出山,不料吕惠卿并不欢迎王安石再任宰相,两人反目为仇。不久,王安石请求辞去宰相职务,回到江宁,筑居于钟山半坡,开始了他将近十年的退休生活。但宋神宗对他依然恩宠有加,晋封他为荆国公,这就是 “王荆公” 一名的由来。据说,他常愤愤不平地书写 “福建子”三字,后悔自己被吕惠卿这位福建小子所误。公元1085年,宋神宗病逝,年仅十岁的哲宗继位,太后垂帘听政,司马光为相,新法被逐一废止,王安石也在复杂的心境中与世长辞。身后是非,在传统社会中,毁多于誉; 直到近代,这种情况才开始发生变化。 王安石 见“经济学·人物”【王安石】条。 王安石 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其父王益,官至都官员外郎。王安石自幼喜读经书,过目成诵,文才出众。好友曾巩将他介绍给欧阳修,修亦爱其才。庆历二年(1042年)进士,签书淮南判官。七年知鄞县,兴修水利,开官仓贷谷给农民,颇受爱戴。嘉佑元年(1056年)为群牧判官,后历任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三司度支判官,知制诰等。三年,上万言书,主张改革政治,培养人才,未被仁宗采纳。神宗即位,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大力推行包括青苗、均输、市易、免役、农田水利在内的新法,史称“王安石变法”。新法的施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增强了北宋王朝的国力。但由于新法所追求富国强兵的目标,是建立在抑制官僚地主和官商特权的基础之上,因而新法遭到了保守派的顽强抵制。王安石终于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次年复相位,进《三经新义》,九年再次辞去相位,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市),潜心于学术研究和文学创作,封荆国公。元祐元年,司马光执政,尽废新法,王安石郁愤而死,谥号文。 王安石是北宋时期卓越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他鼓吹“权时之变”,反对因循守旧,认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王安石还是著名文学家,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所写散文,以文艺性政论文成就最为突出。如《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洋洋万言,被梁启超称为“秦汉以后第一大文。”所作一千五百余首诗词,抒发了他对于祖国山河的热爱,表现了他个人济世匡俗的伟大抱负,以及这种抱负不能得以施展的矛盾心境。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传世。《三经新义》中的《周官新义》残卷和《老子法》若干条保存在《道藏·彭耜集注》中,余作多散佚。 王安石王安石 (1021—1086), 字介甫,晚年号半山,抚州临川 (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 人。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诗人。唐宋八大家之一。宋仁宗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进士。历任地方知县、通判、知州等职。神宗继位,擢为参知政事,次年拜相。锐意改革,实行变法,力图富国强兵,被誉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由于保守派的激烈反对,新法屡遭挫折,未能成功,被迫两次罢相。晚年退居江宁(今江苏省南京市)。封荆国公,世称王荆公。卒谥文,又称王文公。主张文学应当“有补于世”,重在“适用”。主张其诗文应当直接为政治服务、反映社会矛盾和民生疾苦。体现了“起民之病,治国之疵”的进步思想。散文雄健峭拔,后世列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歌长于说理,见解精辟,风格遒劲清新,明朗刚劲。词作不多,但风格高峻。一些作品蕴藉含蓄不足,有散文化倾向。晚年所作小诗,意境清新冲淡,修辞工巧精美,人称“半山体”。有《临川集》传世。 王安石 《王安石》传记。柯敦伯著。商务印书馆1929年10月版。全书共18章,第一章为王安石年谱。自第二章至第十八章,系统地介绍王安石的生平仕履、政治思想、政治实施(包括理财、改革军政、改革学制、治水、攘外)、哲学观念、文学成就、书法风格及传世著作等。此书中未叙及王安石之词作,但是对于了解王安石这位词人的身世遭遇、人格心态和情感特征以及某些词作的著作背景,均不无裨益。 ☚ 王荆国文公年谱 王安石评传 ☛ 王安石 《王安石》传记。邓广铭著。人民出版社1975年7月版。全书以丰富的史料和浅近的文笔,对王安石所处时代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王安石的“三不畏”精神及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改革的失败及其退休生涯,后人对王安石改革的评价等,作了细致的叙述和评价。但关于他的哲学思想、文学作品和学术论著则未加论述。 ☚ 王荆公年谱考略 王安石 ☛ 王安石 《王安石》传论。张白山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8月版。《中国古典文学基本知识丛书》之一。本书主要评介王安石的事迹及其文学成就。全书共9节,前三节述介王安石的家世与时代、地方官吏时期的政治生活、两任宰相与变法之争;以下依次论王安石的哲学、文学思想、散文与前后期诗歌创作,并兼评其词。书中对王安石与同时诸作家诗人的关系及其对后世的影响。都作了评述,内容充实,颇有参考价值。 ☚ 王安石 王安石诗文系年 ☛ 王安石 王安石王荆公长短句不多,合绳墨处,自雍容奇特。(宋·王灼《碧鸡漫志》) ☚ 戚氏(晚秋天) 渔家傲(平岸小桥千嶂抱) ☛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自号丰山老人,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庆历初进士,神宗时除翰林学士,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加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封荆国公,厉行新法,后退居金陵,卒,赠太师,谥文。工诗文,简练雄洁,拗折峭深,亦能词,有《临川先生歌曲》,近三十首,其高处清旷苍凉,感慨中别具超迈之致,已开苏轼先导。 ☚ 司马光 俞紫芝 ☛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庆历二年进士。嘉佑三年提点江东刑狱,向仁宗上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神宗时曾两次为相,积极推行新法,力图变法致强,遭保守派反对,新法受阻。后罢相退居江宁,封荆国公,世称王荆公。著有《临川集》一百卷。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宋史》有传。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庆历二年(1042)进士,授签书淮南判官,七年,改知鄞县,多有政绩。嘉祐二年(1057)知常州,次年,移提点江东刑狱,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万言《言事书》,主张变法革新,然未被采纳。迁知制诰,以母丧去职。神宗即位,起知江宁府,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再上书,力陈变法之必要,与神宗意合。熙宁二年(1069)拜参知政事,全面推行变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因新法遭保守派激烈反对,七年,罢相,以观文殿大学士出知江宁府。八年,复相。九年,再罢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次年,封舒国公。元丰二年(1079)复拜尚书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改封荆国公。卒,赠太傅。绍圣中,谥文。崇宁三年(1104),追封舒王。王安石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文词并有很高成就,他主张文学创作“务为有补于世用”即与社会政治生活密切联系,其创作与之相契。他的赋作有律赋(如《首善自京师赋》),但主要还是抒情言理的短小文赋,如《龙赋》、《历山赋》、《思归赋》等,皆百字左右。各篇内容充实,不为空言,如《龙赋》谈立身之则,《思归赋》、《释谋赋》抒发内心孤独与矛盾之情,对于全面认识王安石,有一定价值。著有《临川集》。 ☚ 王仲甫 王延龄 ☛ 王安石【同义】总目录 王安石半山荆公拗相公獾郎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封荆国公,世称王荆公。谥文,又称王文公。他少好读书,自百家诸子之书至于《难经》、《素问》、《本草》诸小说,无所不读,农夫女工,无所不问,表现出不同凡响的志趣。仁宗庆历二年(1042)进士。历鄞县知县、常州知州、江西提点刑狱等。任内曾试行一些改革,颇有治绩。嘉祐三年(1058)上万言书,提出政治革新主张,虽未被采纳,但影响巨大。神宗熙宁二年(1069)擢参知政事,次年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积极推行新法,抑制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特权,限制土地兼并,以缓和阶级矛盾,富国强兵,巩固封建王朝统治,取得了一定成就。但由于遭到保守派阻挠,新法并未很好贯彻。熙宁七年(1075)罢相,为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八年再相,次年再罢。晚年退居金陵,潜心于学术研究和诗歌创作。元祐元年(1086)司马光执政,尽废新法,王安石忧愤病死。 ☚ 欧阳修 苏轼 ☛ 王安石公元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北宋抚州临川(今江西省抚州市)人。庆历间进士,嘉祐三年(公元1058)上万言书,主张变法。神宗即位,采纳其主张,并委以参知政事,熙宁三年(公元1070)拜为相。熙宁九年(公元1076)罢相。因其封于荆,世称“荆公”。哲宗(赵煦)时追谥文。工诗善文,为“唐宋八大家”之一。所著《毛诗新义》、《尚书新义》、《周礼新义》,总名为《三经新义》,世称“新学”。晚年著《字说》二十四卷,多主观臆说,把很多形声字看作会意字,不足信从,今不传。现存《临川集》中有《熙宁字说序》一篇,宋杨时《龟山集·字说辨》多引其说。 王安石1021—1086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临川)人。庆历进士。初知鄞县,仁宗嘉祐三年(1058)任度支判官期间,向仁宗上万言书,主张改革政治。神宗熙宁三年(1070)至熙宁九年间两度任宰相,主持变法,抑制大官僚地主和豪商的特权,以期富国强兵,改变宋朝“积贫积弱”的困局,缓和阶级矛盾。由于保守派竭力反对,变法失败。此后退居江宁(今南京),封荆国公,世称王荆公。所著现存的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周官新义》(辑本)。其法律思想主要有:(1)变法革新,加强法制。他认为,天地万物变化无穷,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是万物发展的共同规律,法律和制度也应根据时势之需而废旧立新。提出“度世之宜而通其变”的变法主张,并认为“变风俗,立法度,正当今之所急”。他还从立法、执法、守法诸方面将其变法主张具体化,要求加强封建法制。(2)德、礼、法、人,综合治理。他认为,德、礼、法、人四治,不是相互对立,水火不容的东西,四者皆为实行富国强兵必不可少的条件或工具。非礼不法因“财用”不足所致,统治者要“饶之以财,让人民财用半足。但“人情足于财用而无礼以节之,则又放僻邪侈”,故必须“约之以礼”。这就要求统治者以“至诚”的态度和自身的德行去教化人民,使之迂善远罪;若“不先教以道艺,诚不可以诛其不帅教”。德礼教化并非万能,对诚“不帅教”者,则应“待之以屏弃远方终身不齿之法”。对“不循礼”者,“待之以流杀之法”。法是德礼的保障,其强制作用必不可少。他特别强调执法官吏在法治中的重要作用,指出:“兴利除弊,非合众智则不能尽天下之理”,立法离不开贤达之士;“守天下之法者,吏也,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执法更需良吏,变法成败的关键在于有无足够的人才。德、礼、法、人必须四者并用,综合治理,才能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和思想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仁宗庆历二年 (1042) 进士,同年签书淮南判官。熙宁二年 (1069) 任参知政事。熙宁七年辞相职。次年,再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并被特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九年复辞相职。元丰二年 (1079) 再拜尚书左仆射,封荆国公。世称荆公。两度任相期间,积极推行变法改革,被列宁称为“中国11世纪时的改革家”。所著 《字说》、《钟山目录》等已佚,现存有 《王临川集》 ( 《王文公文集》) 和 《周官新义》 (辑本)。王安石有感于宋王朝 “积贫积弱” 的现象,锐意去除积弊,厘订新规,认为,治国之道,重在礼、乐、刑、政四者兼而用之,不可独任,并将教化的作用提到重要的位置。根据“权时之变”的原则,“变更天下之弊法”,制定善法以代之,目的是富国强兵。反对“禁其末而弛其本”的立法思想。针对司法活动中存在的一些混乱现象,提出据法论罪,反对引经决狱,加强对司法的统一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审判方面的重大疑难案件的最终判决和类推适用权,应由中央主管部门严格掌握、控制。重视法制的同时,更重视和强调人才在立法和执法中的作用。主张在建立法度之前,“必先索天下之材而用之”,提出培养、选拔、任用和考核司法官吏的措施。首先要改革教育内容,将“刑名书数”列为教育内容,调整考试科目,设 “明法科”,以律令 《刑统》大义和断狱作为考试内容; 凡经进士诸科考试被录取者,必须再考一次律令、大义和断案,合格的才可委以官职。其次,对已任用者“试之以事”,不仅仅以考试决定其进退。王安石的法律思想对于完善宋朝的法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积极作用。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思想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世称临川先生。青少年时期随父生活,受到良好教育和影响。庆历2年(1042)登进士甲科。曾签书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提点江东刑狱等职。在长期的地方官生活中,他目睹了当时土地兼并、苛税重役、吏胥贪暴和自然灾害给人民造成的灾难,同时也认识到了宋中央集权制度的弊病,以及辽和西夏对宋王朝的威胁。于是,产生了变法除弊的愿望。仁宗嘉佑3年(1058),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提出改革变法的主张,未被采纳。神宗熙宁2年(1069),擢为参知政事。次年(1070),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积极推行旨在抑制大官僚地主和豪商特权、缓和阶级矛盾、富国强兵的新政。史称“熙宁变法”。后因司马光为首的守旧派的反对等原因,变法终告失败。在神宗朝曾两度为相。卒封舒国公,又改封荆国公,谥文。故后人也称其为“荆公”。现存著作有: 《临川集》、《临川集拾遗》、《周礼新义》辑本和《周官新义》残卷,以及保存在《道藏·彭耜道德真经集注》中的《老子注》若干条。1974年,上海人民出版社编有《王文公文集》。其中,《性情》、《原性》、《性说》、《礼论》和《礼乐论》等篇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其伦理思想。在人性论方面,王安石继承了先秦告子和道家的性无善恶论,认为“性不可以善恶言也”(《原性》)。反对把“性”与“情”对立起来,指出:“性情一也。世有论者曰:‘性善情恶’,是徒识性情之名而不知性情之实也”(《性情》)。主张“性者情之本,情者性之用”(同上)。认为“性”是人生而有之的喜、怒、哀、乐、爱、恶、欲的感性心理机能,是人之所以有情的内在根据,而“情”则是“接于物”后所产生的感性活动及其外显。他还认为,“性”是一种理性的机能。正因为如此,所以先王才“体天下之性而为之礼,和天下之性而为之乐”(《礼乐论》)。他认为人之善恶在于情, “有情然后善恶形焉”(《原性》)。不仅在于“情”之“当于理”否,而且亦在于修习如何。“当于理,则圣也,贤也;不当于理,则小人也”(《性情》)。“习”于善则为善,“习”于恶则为恶。这种习以成善恶的观点是与善恶先验论相对立的。在人性论的基础上,王安石提出了功利主义道德价值观。他认为,“道德”就是学道而得之于心之谓,所得者即为“仁义”,因此,“不知仁义之无以异于道德,此为不知道德也”(《答韩求仁书》)。“五常”中除仁、义外,其他诸德皆“以仁为主”(同上),礼体现仁、智认识仁、信笃信仁。这就构成了他以“仁”为核心的“五常”规范体系。在对仁义的解释中,王安石给“义”以新的价值规定,提出“理财乃所谓义也”(《答曾公立书》)的命题。以“利”规定“义”,从而使“义”、“利”相统一。但是,他也反对“尽财利于毫末之间”、“务以求利为功”(《议茶法》),认为“理天下之财”亦“不可以无义”(《乞制置三司条例》),而应该以义理财。王安石还从“为己”与“为人”的关系来规定“仁义”,认为只“为己”、利己,如杨朱那样“利天下拔一毛而不为”,是“不义”;只“为人”、利他,像墨子那样“摩顶放踵以利天下”,是“不仁”。“仁义之道”应该是“必先为己,其为己有余而天下之势可以为人矣,则不可以不为人”(《杨墨》)。认为“为己”是“为人”的前提条件,而“为人”则是“为己”的必然要求。王安石非常重视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认为道德教育既要靠言教,更要有身教,教育者必须以身作则。只有这样,才能使“民化上而不知所以教之之源”,并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他还从“习”以成善恶的观点出发,提出了“五事成性”的道德修养论。认为“五事”(即貌、言、视、听、思)是“人所以继天道而成性者也”(《洪范传》),也是“人君所以修其心、治其身者也”(同上)。因此,必须修习“五事”,做到“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不失足于人”(《礼乐论》)。其基本的修养过程就是“恭其貌,顺其言,然后可以学而至于哲;既哲矣,然后能听而成其谋;能谋矣,然后可以思而至于圣”(《洪范传》)。其中,“圣”即是其理想的人格。他认为,在社会生活中,“任德”、“任察”与“任刑”三者各有局限,不可择一而专,只有“兼用”,方是“圣人之道”。这是对儒家德治主义的继承与发展。王安石的人性论和伦理思想表现出了与当时司马光、二程理学伦理思想的对立,具有积极的进步意义。 王安石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抚州市临川(今属江西省)人。生于1021年,卒于1086年。庆历二年(1042)中进士。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次年任宰相,积极推行新法,改革弊政,力主改革,史称“王安石变法”。他在诗、文、词的创作方面均有建树,尤以诗的成就最突出。今存诗1500余首,前期诗作以政治诗为主,退隐江宁的10年中,写了大量的山水田园诗。《全宋词》编录其词30首。 王安石 155 王安石宋代著名改革家、理财家。宋神宗熙宁年间(1069—1077)曾两次为相,进行变法。他认为北宋王朝积贫积弱的重要原因,是理财未得其法,因此把理财作为变法改革的主要内容。他驳斥了把理财名为言利的传统观念,提出以义理财的观点,主张“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王安石主张摧抑兼并,认为清丈土地,均平赋税,把中小地主不堪忍受的赋役负担加到豪强地主身上,他们就不敢占有过多的土地。他认为商业过盛,会减少务农人数,影响农业发展;但市场萧条,则会影响商品流通和经济繁荣。国家应该掌握商品流通领域的轻重敛散之权,打击富商大贾兼并势力,保护中小商人的贸易活动。王安石认为,发展生产,开辟财源,把大地主大商人的部分兼并利益夺到国家手里,就可以做到“民不加赋而国用饶”,增加财政收入,减轻人民负担,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并通过各项新法把自己的理财思想付诸实践。王安石的经济思想和理财实践在当时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中国历史上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 ☚ 李觏 叶适 ☛ 王安石 066 王安石王安石在哲学上主张“元气一元论”。认为宇宙的本原是元气,它表现为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原素,五行的变化形成万物的发生变化。在五行中“有耦”,而耦之中又有耦。这种对立(耦)方面的相互作用是宇宙间事物无穷变化的内在原因。他强调一般人的认识要通过观察的“外求”活动才能得到。同时,他又承认“性之所固有”、“神之所自生”的“圣智”的存在。在历史和社会观方面,他强调“天道尚变”,主张革新,认为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 张载 程颢 ☛ 王安石 107 王安石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认为天地万物是由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构成,肯定了形体是有生之本,主张善恶有感于外物而生,人性无善恶,善恶由喜、怒、哀、乐、好、恶、欲七情产生。只是情可善可恶,性与情由外物接触而发生,否定了命定论。认为历史是变化的,人能“继天道而成性”,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反对因循守旧,提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观点。他认为道德是人们对社会人事的认识,以及根据这些认识产生的行动。道德与人类发展有关,“父子之亲,仁义之所由始”(《季子》),仁义居于仁、义、礼、智、信的支配地位,是评价善恶的标准。人善恶的形成与风俗习惯和个人修养密切相关,强调道德教育,主张以貌、言、视、听、思来陶冶人们的道德,注重视、听的作用,“明则善视,故作哲;聪则善听,故作谋”(《洪范传》)。要求人君或圣人以道德化治天下,还主张以礼乐导人于善,促人养性。 ☚ 张载 程颢 ☛ 王安石 052 王安石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教育改革家。当时最有才华的学者之一。力主开发人才。认为“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诚能使天下之才众多,然后在位之才可以择其人而取足焉。”他博学能辩,四方之士纷纷前来拜师求学。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在神宗支持下实行变法。自1071年起,罢诗赋及明经等科,改以经义、策论试进士,改革科举制度。同年10月,立太学三舍法,将学生分成上舍、内舍、外舍三个等级,定期考试,参照学业、品行表现,合格者逐次升舍,以做到对人才的教、养、取、任的目的,使为天下国家之用。教人强调务实学以致用,以使学校成为国家储备、培养、输送人才的基地。 ☚ 张载 朱熹 ☛ 王安石 091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文学家。他是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积极参加者,主张文章合用世。散文、诗、词均有佳作。散文创作以论说文成就为突出,如《答司马谏议书》等,逻辑谨严,辩理深透,峭拔雄健,语言简约。记叙抒情散文也是深情高致,借端载道。如《游褒禅山记》等。其诗长于理致,精于修辞,内容多反映社会现实和抒发渴望济世匡俗的抱负及爱国热情。词作数量不多,但艺术成就较高,代表作《桂枝香·金陵怀古》,风格高峻,是词苑中不可多得的佳作。著有《王文公文集》。 ☚ 欧阳修 晏几道 ☛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WangAnshi中国宋代政治家。字介甫,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庆历进士。列宁称他是“中国11世纪时的改革家”(《列宁全集》第10卷,第152页注 ☚ 桑弘羊 王茂荫 ☛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Wang Anshi宋代政治家、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庆历二年(1042)进士及第。神宗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制定并推行农田、青苗、均输、保甲等新法,遭到强烈反对。熙宁七年罢相,次年复拜相。熙宁九年再次辞去相位,退居江宁。封荆国公。卒谥文。 ☚ 司马光 晏几道 ☛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 (今江西抚州)人,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历任淮南判官、舒州通判、常州知府,江东刑狱提点等。宋神宗时起用为参知政事,实行改事更革,但新法未能顺利推行,公元1076年王安石被罢相,退居江宁。王安石文学造诣很高,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著甚丰,现存的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王安石的人口思想:其一,以“农事为急”观。王安石认为农业是国家财源的根本,重视发展农业,增加农业人口。他提出“理财以农事为急,农以去其疾苦抑兼并,便趣农为急。”(《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在他的改革内容中,绝大部分涉及农事,如“方田”、“均税”、“青苗”、“水利”、“均输”等,反映了他的重农观。其二,生财富民观。王安石认为国家贫弱,不完全是财经无节造成的,而主要是生财无道的结果。因此,他提出发展生产,开拓生财之道是富民、以及丰裕财政的关键,否则,虽善言财利也无济于事。他说:“方今之所以穷空,不独费出之无节,又失所以生财之道故也。” ( 《王安石全集》卷七五) 王安石的开发生财之道使人口富裕的观点,对后世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 叶適 马端临 ☛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北宋抚州临川 (今江西抚州) 人。庆历二年 (1042)进士,授签书淮南判官,后知鄞县,起堤堰,决陂塘,贷谷与民,出息还官,有成效。嘉祐三年(1058) 上万言书,主张政治改革,未被采纳。神宗即位,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上 《本朝百年无事扎子》,阐述改革之必要。熙宁二年 (1069),拜参知政事,设置三司条例司,主持变法。“安石令其党吕惠卿任其事,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甲、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遣提举官四十余辈,颁行天下”。新法遭保守派强烈反对。熙宁七年,罢相; 次年复相,九年再罢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 (今江苏南京) 半山园。次年,封舒国公。元丰二年 (1079),复拜尚书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改封荆国公,世称荆公。卒,赠太傅。绍圣中,谥文。崇宁三年 (1104),追封舒王。其散文雄健峭拔,为 “唐宋八大家” 之一。诗歌遒劲清新。词虽不多亦风格高峻。所著《字说》、《钟山日录》等,多已散失。今存《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 中的《周官新义》残卷,又《老子注》若干条保存于《道藏·彭耜集注》 中。 ☚ 司马光 李纲 ☛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Wanganshi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世称王荆公、王文公。出身于一个寒素的官吏家庭,少好读书,为人刚直不阿,青年时代即以天下为己任,有“矫世变俗之志”。22岁中进士后做地方官,留心民生疾苦,多次提出兴利除弊、以舒民困的建议。嘉祐三年(1058)任提点江东刑狱,向仁宗皇帝上万言书(《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主张建立新法,对现实政治有所“改易变革”。神宗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次年任宰相,开始了著名的“王安石变法”,推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免役、市易、保甲等富国强兵政策。但由于旧党的不断反对,他屡次起用,屡次被罢免,后退居江宁,忧愤而逝。王安石是一位卓越的文学家,他反对西昆派文人的无病呻吟,认为“文者,务为有补于世用而已矣”。在散文方面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主要成就是审时论世的政论文,如《答司马谏议书》、《读孟尝君传》等,笔锋犀利,立意超卓,语言简炼朴实。他的诗歌主要反映当时的重大社会问题,表现了卓越的政治见解,如《河北民》、《兼并》、《收盐》、《明妃曲二首》等,遒劲峭拔。晚年罢相隐居后,由于生活和心情的变化,写了许多新颖别致的风景小诗,如《江上》、《书湖阴先生壁》、《船泊瓜洲》等,炼字炼句,艺术上更加成熟。他的词保存下来的不多,《桂枝香·金陵怀古》较有名气,意境开阔,感慨深沉,音调高昂。著作收入《王临川集》。 ☚ 梅尧臣 苏轼 ☛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Wanganshi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字介甫,晚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庆历二年(1042年)中进士。先后任淮南判官,舒州通判,知江宁府,参政知事等职。神宗时拜相,为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主持变法,实施新政,后因保守派的激烈反对而二度被罢相。退居江宁(江苏南京)半山园。著作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在哲学上是唯物主义者,其哲学思想的最高范畴是“道”,道为阴阳,再产水、火、木、金、土等五种物质形态,五行的变化形成了万事万物。反对“天人感应说”,用“新故相除”的辩证思想处理当时的社会政治问题,认为历史是变化的,强调“权时之变”,提倡“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宋史·王安石传》)的精神,反对因循守旧,主张变法革新。曾与人重新注释《周官》、《尚书》、《诗经》、颁之学官,各书不用先儒传注,时称《三经新义》,以托古改制,成为新政的思想理论依据。并期望达到“一道德而同风俗”的目的。其伦理观认为:“性”是人生而有之的喜、怒、乐、爱、恶、欲的感性心理机能,“情”则是这一心理机能在“接于物”后而产生的感情活动及其外显,是喜、怒、哀、乐、爱、恶、欲的外在体现,性情为一。人性具有感性与理性两种心理机能,以此划分人之性与动物之性的不同。善恶是有情之后才产生的,作为情之本的性无善恶可言,情亦无善恶之分,关键在于情是否当于“理”。即善恶标准。情之所以分善恶在于“习”,善恶是在有情之后,通过行为修习而成的。在道德规范上,推崇仁义礼智信, 其核心为 “爱”, 人们通过学习修养可把握它,使之转化为内在的德性。认为学校教育要培养“经世应务”的人才,人才的德行要通过学校教育及学生本人的 “学”与 “习”而成,强调后天学习锻炼的重要性,反对天才论。从“习”以成德性的观点出发,提出了 “五事成性”的道德修养论, “五事”即指“貌、言、视、听、思”五个方面的修养环节,“成性”指成就善的德性. 即指 “五常”。“成性”才可“作圣”。并修正了儒家的德治主义,把道德教育及作用置于 “德”、“察”、“刑”三者兼用的基础之上。列宁称他是 “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 ☚ 司马光 岳飞 ☛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省临川县)人。封荆国公,世称王荆公。谥号文,又称王文公。 ☚ 宋 王沂孙 ☛ 王安石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字介甫,晚号半山。因封荆国公,又称王荆公。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其文立意超卓,以拗折峭劲著称,被列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风遒劲,成就超过散文。晚年所作抒情小诗,清新工丽。词风高峻,《桂枝香·金陵怀古》颇有名。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中的《周官新义》残卷、《老子注》若干条。参见“历史”中的“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中国北宋教育改革家。极力改革科举制度,整顿太学,创立“三舍法”,编纂教材《三经新义》。整顿专业学校,扩充武学、医学等专科学校。与“新政”相适应,强调培养“学以致用”的人才。认为人才之得失,关系国家的安危存亡。主张“夫才之用,未尝不自人主陶冶而成之者也,”即“教之、养之、取之、任之,有其道而已”。其教育改革与主张,对当时官学的整顿与兴建起了推动作用,在中国教育史上有一定影响。参见“历史”中的“王安石”。 王安石在法律上,1.主张德礼法三者并用,德本刑末;2.认为治国之道在于立法度选贤才,法治与人治不可偏废;“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3.应任贤使能,设律科,造就司法专门人才;4.审时度势,废旧制立新法,驳斥“祖宗之法不可变”;5.视复仇杀人为违法,反对按礼经决狱。参见“历史”中的“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字介甫,晚年号半山老人。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市)人。庆历进士。历任知鄞县、舒州通判、知常州等地方官。兴修水利、借官谷给农民,企图减轻高利贷盘剥。嘉祐初年向仁宗上万言书主张改革朝政。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以参知政事,开始推行新政,次年拜相。他推行青苗、农田水利、市易等法,以抑制官僚、地主、富豪特权为主,以期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改变宋“积弱积贫”局势。但遭保守顽固势力反对,新法难行。七年、九年两度罢相。晚年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封荆国公,世称荆公。哲学上提出“道”(元气)的变化形成万事万物,强调事物的运动变化,具有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又提出“新故相除”的辩证观点,主张“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撰《三经新义》以为变法理论根据。所作诗文体现了他的政治抱负。内中散文为“唐宋八大家”之一。雄健宏肆,揭露时弊,简练有力。诗歌险峭奇拔、颇多佳作。词则风格高峻。著有《字说》《易言》等。今存《临川集》、《唐百家诗选》及《周官新义》残卷等。参见“王安石变法”及“哲学”、法学”、“教育学”中的“王安石”。 王安石北宋思想家。哲学上主元气说,提出“万物一气”。认为气生成“五行”,构成万物。“五行”自身变化不已,原因在于“皆各有耦”,由此构成万物“相生相继”,“新故相除”。强调“权时之变”,反对循序守旧,传有“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之论。参见“历史”中的“王安石”。程颢(1032—1085) 北宋哲学家、教育家。字伯淳,学者称明道先生。洛阳(今属河南)人。曾与弟程颐学于周敦颐门下,同为北宋理学的奠基者,世称“二程”。哲学上,提出“以仁为本”,认为万物皆与我同体,主张“己便是尺度,尺度便是己”。认为人通过内心反省,使心寂然无事,即可达到“穷理”、“尽性”境界。倡导“心传”之说。承认“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又认为,“天地之用,皆我之用”,只要保存“诚敬”之心,便能“与物无对”。著作有《定性书》、《识仁篇》等。后人将之与程颐之作合编为《二程全书》。中华书局1981年出版校勘本《二程集》。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庆历二年(1042)登进上第,授鉴书淮南判官。七年,改知鄞县。历舒州通判、群牧判官、常州知州,调为提点江东刑狱,入朝为三司度支判官,上万言书,要求“改易更革”,变法国强。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次年任宰相,在神宗支持下主持变法,陆续制定推行农田水利、青苗、均赋、保田、免役等新法,史称“王安石变法”。因新法遭保守派强烈反对,神宗动摇,变法受挫。熙宁七年(1074),罢相。八年,复相,九年再罢相,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半山园,变法遂告失败。元祐元年(1086),司马光执政,新法废除,王安石忧愤而卒。封舒国公,旋改封荆,世称荆公。他是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其文学思想及创作都有鲜明的政治色彩,所作散文多是为变法的政治斗争服务的,尤以论说文最为擅长。作品思想进步,见识高超,议论决断。如《上仁宗皇帝言事书》。记叙散文多是借端说理,记叙与议论相结合,表达自己的思想见解。如名作《游褒禅山记》。其诗遵劲清新,词虽少,但能“一洗五代旧习”,风格高峻。其《桂枝香·金陵怀古》是词中不可多得的名篇。诗文传世有临川本《临川先生文集》100卷,有中华书局整理本等。 ☚ 司马光 沈括 ☛ 王安石1021~1086北宋官吏。字介甫,号半山,小字獾郎。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庆历进士。初任鄞县(今属浙江)知县。嘉祐三年(1058年),任三司度支判官时, 向仁宗上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未纳。熙宁二年(1069年),神宗任他为参知政事,次年升宰相, 主持变法。政治上,特设“制置三司条例司”,制定和推行新法。经济上,推行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军事上,实行减兵置将法、保田法、保马法,设置军器监。变法推行8年,在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方面效果显著。因遭司马光等大臣反对,变法失败。九年罢相,贬为镇南军节度使。后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封荆国公。具有唯物主义思想,强调“权时之变”,认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其散文雄健峭拔,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著作有《临川集》等。 临川集/临川先生文集/王荆公诗文笺注/王荆公诗文集注/王临川文选/王文选/王安石诗文选注 ☚ 资治通鉴选讲 临川集 ☛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思想家和文学家。作为政治家,王安石的散文美学思想最大的特点是,从功利的目的出发,重在教化,有着明显的重道轻文的倾向;而所谓“道”,只是经世之学,所谓“文”,只限于治教政令的范围。他认为“治教政令,圣人之所谓文也”(《与祖择之书》,“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矣”,“要之以适用为本”(《上人书》),就突出地体现出上述特点。因而他的散文美学思想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与浓厚的政治色彩。不过,他对散文的审美特性只是有所削弱,而不是完全取消,他把内容和形式比喻为“器”与“刻镂绘画”,以前者为“本”,后者为“容”(装饰,美化),虽有主次之分,却无取舍之意。这同古文家的文、道并重的理论固然有一定距离,而同道学家只要“道”(也有特定内涵)不要“文”的极端的偏见差别更大。再加上他的才识超卓,所以在散文创作上仍然取得了很高的成就,被列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但他利用自己的政治地位,提倡与推行他的文学主张的结果,带来了创作上雷同化的倾向。后来,苏轼在《答张文潜书》中对此作了尖锐的批评。 ☚ 苏洵 苏轼 ☛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小字獾郎,抚州临川(今江西临川)人。少好读书,文思敏捷,曾巩荐之于欧阳修,修极力为之延誉,庆历二年(1042)进士,历淮南判官、鄞县知县、常州知州、江东提点刑狱等。嘉佑三年(1058)上《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主张改革政事,后入京任三司度支判官、知制诰。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积极推行新法,因遭保守派反对,于熙宁七年(1074)罢相。次年再度入相,一年后又罢,任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封舒国公,改封荆,卒谥文,追封舒王。王安石是著名的改革家,也是卓有成就的文学家,被列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他注重文章的社会意义,主张文学要“有补于世”,要“适用”。其创作多为政治性学术性论文,游记散文亦多寓哲理。其文以拗折峭劲见称,结构严谨,说理透彻,笔力雄健,感情充沛,语言朴素简洁,概括力很强。《本朝百年无事札子》、《答司马谏议书》、《读孟尝君传》、《伤仲永》、《游褒禅山记》等,都是独树一帜的不朽名篇。王安石诗歌创作的成就不在散文之下,风格与散文略似,名篇佳句甚多。其词所作不多,却能一扫旧习,开豪放派之先声。王安石文学上成就甚高,影响巨大,是宋代诗文革新运动中最重要的作家之一。著有《临川集》等。 ☚ 张载 沈括 ☛ 上万言书/经术务世/穿凿《字说》/坡滑之谑/悟道而笑/金版书经名 ☚ 不喜释老 上万言书 ☛ 王安石1021~1086年wáng ān shí《本草纲目》序例第1卷引据古今经史百家书目(12)。人名。北宋政治家、思想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以进士官至丞相,封荆国公,世称荆公。曾上万言书。主张改革政治,推行新法,抑制大官僚地主和豪商的特权。其诗文颇有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之作,体现了他的政治主张和抱负。散文雄健峭拔,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歌遒劲清新。现存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见王荆公)。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思想家和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 (今江西抚州市)人。庆历二年进士,任州县官吏多年。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年) 上万言书,主张改革政治,未被采纳。宋神宗熙宁二年 (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任宰相,积极推行中国封建社会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社会改革变法运动。这次改革变法因以司马光为首的守旧派的反对,新政被废除。后退居江宁 (今江苏南京市),封荆国公,世称王荆公。卒谥文。在学术上,他提倡“新学”。训释《诗》、《书》、《周官》,称《三编新义》,加上《学说》,作为推行新政的理论和历史根据。在哲学上,提倡“元气一元论”,认为天地运行“咸法于道,”“道”以“元气”为主体,气生成万物,“万物一气也”,“生物者,气也”。气生成万物是通过五行来实现的,他认为,气生五行,五行即水、火、木、金、土是构成世界万事万物的五种物质元素,五行的变化推动世界万事万物的变化,“五行也者,成变化而行鬼神,往来乎天地之间而不穷者也,是故谓之行”。事物变化的原因是因为五行有耦,耦中又有耦,由此推动万物的无穷变化。关于事物运动变化的根据,他解释为,在“元气”内部存在着阴阳,阴阳既相“贼”又相“配”,即既对立又统一。相对立的对立面是互相依存的,“无春夏之荣华,无秋冬之凋落”;“轻者必以重为依,躁者必以静为主。”事物是循着“相生相继”的新陈代谢规律发展的,“有阴有阳,新故相除者,天也; 有处有辩,新故相处者,人也。”总之,阴阳的对立统一是宇宙发展的根本规律。他从上述观点出发,提出“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流俗不足恤”的思想,指出“天”没有意志,没有情感,因此也不能对人的善恶行为作出相应的反应,灾异或祥瑞只是自然事物的反常现象,与天没有关系。他强调人可以“继天道而成性”,发挥人的主动作用。他从“天道南变”,人应“顺天而效之”的观点,引伸出“天下事物之变,相代乎吾之前”,“必度其变”,对法度双令也应“时有损益”的思想。以此为他的改革主张奠定了哲学基础。在认识论上,他认为人具有感觉和思维能力,能认识世界,“天下之事,固有可思可为者,则岂不通其故哉?”认识必须在对事物的“外求”中才能“有得”,人的知识是在后天经验和学习中形成的。因此,他强调后天的实践,重视视、听的作用,认为善视、善听是聪明的来源。但又承认有所谓“不听而聪,不视而明,不思而得”的先验认识,承认有全知全能的圣人的存在。在文学上,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散文,笔力雄健,主张适用,反对虚言无实; 其诗道劲清新,词风豪气纵横。著作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 (残卷)、《字说》等。 ☚ 王守仁 王羲之 ☛ 王安石 王安石王安石 (1021—1086),北宋政治家和思想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人。仁宗朝进士。嘉祐三年任度支判官期间,为了挽救当时 “积贫积得” 的政治、经济危机,向仁宗上万言书,提出改革政治的主张。神宗熙宁三年至熙宁九年两度任宰相,积极推行青苗、均输、市易、免役、更戌、保甲等新法,即历史上著名的“王安石变法”。为此,列宁曾称他为 “中国11世纪时的改革家”。变法失败后,退居江宁。元丰二年再拜左仆射,封荆国公。世称荆公。著作为多散佚。现今流传的有 《临川先生文集》 和 《周官新义》。他的法律思想的要旨是德、礼、刑、政并用,而强调德本刑末,大体遵循儒家正统而力主变更不合时势发展需要的旧制,要求变风俗、立法度。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 宋太祖赵匡胤 朱熹 ☛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 (今属江西)人,仁宗时曾任宰相,推行新法,抑制官僚地主特权,促进农业生产,以期富国强兵。后因受司马光等守旧派反对,新政被废除。曾被封为荆国公,世称荆公。提倡 “新学”与其子雯训释《诗》、《书》、《周官》 (称《三经新义》及《字说》)。哲学上认为物质性的阴阳二气生成金、木、水、火、土“五行”,构成万物。“生物者,气也。” (《洪范传》) “万物一气也。”(《周官新义》)五行运行不息、往来不穷。变化的原因是事物“皆各有耦”“耦之中又有耦焉,而万物之变遂至于无穷”。(《洪范传》)认识到矛盾对立(两、耦、对) 和统一 (和)。历史观上主张“天道尚变”、“新故相除”。反对因循保守,并传有“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的论点。为 “唐宋八大家” 之一,散文雄健,诗词刚劲。著作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王文公文集》等。现有中华书局《临川先生文集》。 ☚ 张载 程颢 ☛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 (今属江西)人。仁宗庆历二年(1042)进士。曾任鄞县知县、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神宗熙宁二年,官参知政事。次年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积极推行新法。七年罢相,八年复相,九年再罢,退居江宁,封舒国公,改封荆国公,世称荆公。卒谥文。有《临川集》100卷、《临川集拾遗》等。他善古文,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散文多为服务于变法斗争的政治,学术论文,如《本朝百年无事劄子》、《答司马谏议书》、《材论》等,艺术感染力虽弱,然析理深刻,结构严密,逻辑性很强。另有些游记、杂文、小品,大都立意新颖,见识超卓,语言朴素精练,风格峭峻雄健,如《游褒禅山记》、《读孟尝君传》、《伤仲永》、《书刺客传后》等。其诗内容充实丰富,不少篇章触及尖锐的现实矛盾、如《河北民》、《兼并》、《收盐》、《感事》、《发廪》、《省兵》等,表现出对人民疾苦的同情和要求改革弊政的理想。其怀古咏史之作往往借古论今,抒发个人的独特见解和政治抱负,如《杜甫画像》、《明妃曲二首》等。晚年所作写景诗,尤见艺术匠心,《泊船瓜洲》、《江上》、《书湖阴先生壁》等辞巧意新,显示其成熟的诗艺。“春风又绿江南岸”、“两山排闼送青来”是其中名句。其词今存20余首,其中《桂枝香·金陵怀古》最受传诵。他的诗词格调高昂,意境悠远,对宋诗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但某些诗韵险语硬、多用典故、好发议论的弊病亦为后世带来不良影响。 ☚ 曾巩 晏几道 ☛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经济改革家。字介甫, 号半山, 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历任鄞县令、舒州通判、三司度支判官、翰林学士等多种官职。神宗即位, 上《本朝百年无事剳子》, 历数宋初以来各种弊端, 论证改弦更张之必要。熙宁二年(1069) 任参知政事, 主持变法。次年拜相。执政期间推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市易、免役、保甲、保马、方田等新法。因遭反对, 熙宁七年、九年两次罢相,后退居江宁(治今江苏南京)半山园。他认为财富有两个源泉, 即劳动( “人力” )与自然( “天地” ),较之欧州十七世纪初威廉·配第“劳动是财富之父, 土地是财富之母”的论点早六百年。其财政观点继承了《管子》的轻重理论, 主张由国家来掌握轻重敛散之权, 以调节商品货币流通, 控制物价。其理财论主张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增加财政收入, 执行中却多方设计聚敛搜括。传世文集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两种, 后人辑有《周官新义》、《诗义钩沉》等。 ☚ 司马光 李觏 ☛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北宋抚州临川 (今属江西) 人。仁宗庆历二年 (1042年) 进士,授签书淮南判官。七年改知勤县,“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 贷谷与民,立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宋史·王安石传》)。又历苏州通判、常州知州,三司度支判官等职。仁宗嘉祐三年 (1058年) 上万言书,主张改革朝政。神宗熙宁二年 (1069年) 任参知政事,开始变法,三年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熙宁七年至九年两次罢相,退居江宁 (今江苏南京),封荆国公 (世称荆公)。以其熙宁变法著称于世。自熙宁元年入对后,共执政九年,积极推行青苗、均输、市易、免役、农田、水利等新法,取得较大成功。列宁曾将其誉为“中国11世纪的政治改革家”(《列宁全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52页)。所著《字说》、《钟山日录》 等多已散佚,现存有 《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 中 《周官新义》残卷,及《老子注》若干条保存于《道藏·彭耜集注》 中。公开否定儒家“讳言财利”的传统观念,以理财作为变法的首要目标。指出“政事所以理财,理财乃所谓义也”(《临川集》卷七三)。强调理财重在生财,财政收入的增加应放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 (同上书,卷三九),“欲富天下,则资之天地”,而从流通中获取财富则如“父与子市”一样,“虽尽得子财,独不富也” (同上书,卷七五)。坚决主张抑制大地主及商人资本的兼并活动,将抑兼并作为理财的重要手段,通过抑兼并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缓解各种社会矛盾。实行均输法是为了改变“富商大贾因时乘公私之急,以擅轻重敛散之权”,“稍收轻重敛散之权归之公上” (同上书,卷七○)。实行市易法是为了限制富商大贾乘时射利,减轻江南地区运送贡品的困难,加强政府对市场的控制。实行青苗法,发放青苗钱是为了改变“人之困乏常在新陈不接之际,兼并之家乘其急以邀信息,而贷者常苦于不便”,“使农人有以赴时趋事,而兼并不得乘其急”(《宋会要辑稿·食货》)。实行免役法是为了改差役为募役,迫使形势户出钱助役,“抑兼并,使趋农”(《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七)。实行方田均税法是为了查清豪绅地主隐产漏税情况,使其不能逃避应有的赋税负担。同时又指出从事兼并活动者不仅仅是“贵、强、桀、大”的豪强势家,若国家采取放任政策,有财而不理,“则阡陌闾巷之贱人,皆能私取予之势,擅万物之利”(《临川文集》卷八三),兼并农民。为了获取较多的财政收入,亦不主张采取过多的经济干涉,认为对工矿贸易榷法不宜过多,根据工矿贸易各业的具体情况,以经济放任与干涉政策并行。新法主要代表了当时中小地主阶级的利益,同时也照顾到中小工商业者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大地主富豪的兼并势力,因而遭到司马光、韩琦等人的反对。元丰八年 (1085年) 三月哲宗立位,五月以司马光为门下侍郎,将熙宁新法逐一废除,并尽黜推行新法之人,造成历史上有名的天佑之祸。但并不能磨灭王安石变法的成效,也不曾消除新法对后世所产生的社会影响。 ☚ 司马光 周行已 ☛ 王安石1021~1086Wang Anshipolitician,philosopher and man of letters of Northern Song,who came from Linchuan of Fuzhou,his literary name was Wang Jiefu,also called Banshan in his old years. Works: People of Hebei,Collecting the Salt,The Deserted Mountain,Shang Yang,Han Xin,Song of the Bright Consort,South Bank,Anthology of One Hundred Tang Masters,Ten Thousand Word Document,Record of a Trip to Baochan Mountain,etc. 王安石1021—1086北宋名臣、杰出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小字獾郎。抚州临川 (今江西抚州)人。为人刚直不阿,有矫世变俗之志。庆历进士。初知鄞县,曾借官谷给农户,以济贫民之急。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上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直集贤院,知制诰。神宗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任宰相,推行青苗、均输、市易、免役、农田水利等新法,以期富国强兵。因遭司马光等大臣反对,新法失败。熙宁九年罢相出为镇南军节度使。元丰中,复拜左仆射,封荆国公,世称荆公。哲宗立,加司空。晚年退居江宁 (今江苏南京)。他具有辩证唯物主义思想,强调“权时之变”,反对因循保守,他认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所作散文雄健宏肆,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政论揭露时弊,简练有力。诗歌遒劲峭拔,颇多佳作。词虽不多而风格高峻。所著《字说》、《钟山目录》、多已散失。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 中的《周官新义》残卷及《老子注》若干条。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宋抚州临川(江西抚州)人。庆历进士。历知鄞县、常州。嘉祐三年(1058)入为度支判官。上万言书,提出“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主张。熙宁二年(1069)拜参知政事。设制置三司条例司,主持新法。三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因推行新法遭致士大夫及百姓不满,七年春罢相,出知江宁府。八年二月复拜相, 九年再罢。元丰二年(1079)拜左仆射,封荆国公。工诗善文,尤善于古文,与欧阳修同为推动北宋古文运动的重要代表,唐宋八大家之一。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义》等。(参考图408、409)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哲学家和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庆历进士。嘉祐三年(1058年)上万言书,主张变法,未被采纳。神宗即位,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陈述北宋开国至今各项制度弊端,阐明必须改革,与神宗意合。熙宁二年(1069年),为参知政事,次年拜相。陆续推行新法,史称“王安石变法”。由于保守派强烈反对,新政推行迭遭阻碍。七年罢相;次年再相,九年再罢,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封荆国公,世称“荆公”。心理学思想散见于《礼乐论》、《原性》、《性情》、《性说》、《洪范传》、《伤仲永》等文中,主要有: (1) 在形神观方面,主张形者有生之本,即形体是心理活动的基础,心理是形体活动的结果。(2) 在心物观方面,肯定心理活动必须反映客观事物,而客观事物乃是心理活动的源泉。(3) 在认知方面,指出认知过程由视听和思维两阶段构成,是先天因素和后天因素结合的结果。视听感知与思维的关系是: 视听是思维的基础,思维又可以支配视听。(4) 在情欲心理方面,提出性情合一说,即认为性和情的关系乃是内与外、静与动、本与用的关系。在对待情欲的态度方面,主张去情却欲说。(5) 在智能观上,主张人的智能乃“受之天”、“得乎天”与“受之人”、“得乎人”相结合的结果,并重视对人才的培养。(6) 在人性论方面,主张人的本性是无善恶的,重视“习”在善恶形成中的作用。主要著作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 ☚ 张载 程颢 ☛ 王安石(北宋·天禧五年——元祐元年 1021~1086)臨川人。字介甫,號半山。慶歷二年 (1042)進士,翰林學士,歷任諸職,以神宗政事顧問,帝深倚之。熙寧二年(1069)拜參知政事,官至宰相。謀改革政治,實施新法,于政治、經濟、軍事諸方面斷行變革,與地主、豪商、皇族、官僚、權貴矛盾冲突。遭反擊,貶謫外放。復召還,重獲神宗至信,以强權施新法,有所成效。神宗駕崩,保守派司馬光立朝,安石等革新派瓦解,國朝一返舊態。安石執政約十年,封荆國公,卒謚文。安石精研詩,善屬文,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上仁宗《萬言書》乃千古之名篇。工書法,黄庭堅云: “荆公書法奇古,似晉宋人間筆墨。”又云:“荆公率意而作,本不求工,而蕭散簡遠,如高人勝士敝衣破履。”遺作殊少,清内府亦無存其墨迹,〈楞嚴經旨要〉 一卷蓋為天下孤本。著有《周官新義》、《字說》、《毛詩義》、《唐百家詩選》、《臨川集》。《宋史》 卷三百二十七有傳。 王光造像記 (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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