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监督关系特别权力关系的一种。国家行政机关对于辅助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所实施的监督。因不同于基于一般权力关系对社会组织所实行的监督,故称。如国家行政机关对烟草专卖企业实行的监督就不同于工商行政机关对一般工商企业的监督。主要有: (1) 国家行政机关对特许企业的特别监督关系,如国务院对中国煤炭统配总公司的监督。(2) 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共团体的特别监督关系,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消费者利益保护协会的监督关系。(3) 国家行政机关和受其委托从事某项活动者的特别监督关系,如治安管理机关同治安联防队之间的监督关系。在中国,特别监督关系应用的领域十分广泛。特别监督关系和一般监督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