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其管理的某些非银行金融机构直接发行公债的方法。债券不公开发行,通过对政府内部账目往来的处理完成公债发行。当承购单位收入超过支出有结余时,用结余购买政府债券;当支出大于收入时,向政府出售公债以弥补其开支的不足。
特别发行法
指政府向政府管理的某些非银行的金融机构直接发行公债的方法。通常做法是: 不公开发行,通过对政府内部账目往来的处理完成公债发行。当承购单位收入超过支出有结余时,用结余购买财政部的债券,当支出大于收入时,则向政府出售公债以弥补其开支的不足。我国对养老待业保险基金等机构发行的财政债券即是用这种发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