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周-牙髓联合损害
牙周病和牙髓病都与牙齿支持组织的健康有密切联系。牙周病的损害初起于牙周支持组织的边缘部分,即牙龈、牙周膜及牙槽嵴,而牙髓病的损害则主要影响根尖部分,但是,牙周病和牙髓病彼此又可能相互影响,而在临床上出现错综复杂的情况。
牙周病的炎症可通过副根管、根尖孔而影响牙髓组织。有人认为长期患牙周病后,牙髓由于营养障碍而容易发生退行性变,如钙化、纤维化等,牙髓活力反应常明显降低。副根管可位于牙颈部的近根侧部位和磨牙根分叉处,因此常暴露在并不太深的牙周袋内,牙周的感染由此而传入牙髓,这种情况在临床上确诊较困难,有时经过仔细探查,可以发现该处根面探触很敏感。很深的牙周袋可直达根尖孔附近,则通过感染的直接扩散,或由于牙周深部的手术创伤,或由于咬合时牙齿过度松动而产生的根尖区损伤,均可造成逆行性牙髓炎。这类牙周病在诊断时应根据邻近牙齿的牙周情况(多有程度相似的损害)和X线片显示的直达根尖区的典型垂直式骨吸收。
上述情况在诊断明确后可先进行牙髓治疗,再作牙周手术,也可同时进行牙髓治疗与牙周治疗。但其预后常依据牙周损害的程度,即牙槽骨吸收、牙松动度、咬合情况、邻牙健康状况,以及牙周治疗的水平而定。一般言之,引起逆行性牙髓炎的重度牙周病,在垂直骨吸收型,存在着三壁骨内袋、或多根牙单个根的牙周组织破坏至根尖区域而可进行截根术的,均可考虑保留。水平骨吸收型牙周病引起的牙髓感染,则应着重考虑牙周病变本身治疗的可能性,明显松动、咬合创伤严重等情况的疗效常较差。
牙周病和牙髓病这两种原发性疾病也可同时存在; 牙髓的炎症产物或细菌、毒素等可通过根管和副根管,直接影响根周组织,引起牙周膜、牙槽骨的破坏;后牙根分叉处是副根管最多的部位,特别是乳磨牙,根分叉处感染的病例中有1/3来源于副根管。这种由牙髓而来的根端、根侧或根间的感染,如果与原已存在的牙周病变,如牙周袋等联通,也可成为牙周-牙髓合并症。它的临床特点是:龈组织常有广泛红肿,牙周袋深而溢脓,根尖区粘膜可能有瘘管。患牙也多有深龋或牙折等牙体疾病,或有充填物及修复体。 常存在咬合创伤, 因创伤颌不但能引起牙周损害,也可直接破坏根尖周组织造成牙髓坏死。患牙牙髓活力降低或为死髓牙,牙冠可能变色。X线检查,根尖部位有透射影,牙颈部亦有典型的牙槽骨吸收的表现,且破坏区常彼此联通。
在治疗牙周-牙髓联合损害时,首先要确定牙周和牙髓病变的程度和彼此间的关系,是原发于牙周感染,抑或牙周与牙髓同时存在着独立发展的病变。然后采用双管齐下的治疗方法,以消除病因。而治疗的成功往往取决于牙周治疗能否完善与彻底,单用牙髓治疗则对牙周病变的恢复常无裨益。以后牙根分叉损害为例,临床表现可能类同,但由于牙髓感染引起,临床上检查发现的“牙周袋”实际上是脓液引流的瘘道,单采用牙髓治疗即可愈合。如为牙周感染引起的,牙髓也发生病变,则除处理牙髓外,必须通过牙周手术(包括截根术等)才能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