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不缠足会
19世纪末澳门成立的进步社团。中日甲午战争以后,中国兴起维新变法运动。1897年,梁启超、谭嗣同等人在上海成立不缠足会,澳门改良派人士亦积极响应。张寿波、何廷光、吴节薇等随即组织澳门不缠足会,制订较易实行的 《澳门不缠足会别籍章程》,以争取尚不能完全遵守总会章程的人士一起加入澳门不缠足会。《别籍章程》规定,会中人8岁以下的女儿一律不许缠足; 要娶会外的缠足女子,必须向会中声明; 凡会中人不得与曾经犯例者为婚。经他们倡议,几个月内,澳门各界就有100余人入会。《知新报》还专门刊载该会创始人名氏,以示支持。澳门不缠足会曾在澳门开创一代新风,起了移风易俗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