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国电信电话股份公司简称“电电公司”日伪统治时期设立的控制东北电信、电话、广播和其他电信事业的机构。根据1932年日本政府提出的 《对满洲通讯政策》和1933年3月26日日本政府与伪满政府签定的 《关于设立日满合办通信公司的决定》,将设在大连的电信电话股份公司迁至长春,由日本政府、伪满政府、满铁、日本放送协会,朝鲜银行等单位出资,于1933年8月31日,成立该公司。设总裁1人,由日本人充任。地址在长春大同广场(今人民广场)西侧。公司内设经理、技术、放送、电务、总务等部及社员养成所、技术研究所。在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牡丹江、齐齐哈尔、承德等地设有7个管理局。1945年8月伪满洲国垮台后,公司旧址被国民党长春电讯局占用。1948年10月19日长春解放后,为市电讯局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