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旅游局
职能调整
(一) 不再保留对旅游外汇、旅游价格的管理职能。(二) 将职业培训、导游管理、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和质量检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管理、实施旅游行业技术等级考核、行业资格考试、等级考试和旅游规划研究咨询评审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承担。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 研究拟定全省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 研究拟定全省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全省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审核报批驻国外、境外旅游办事机构,指导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市场开发工作。
(三) 培育、完善和发展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全省发展国内旅游的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各市、州旅游工作。
(四) 组织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和行业规划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负责全省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以及旅游度假区行业归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工作。
(五) 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审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游行社;审核报批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指导规范全省旅游安全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六) 组织实施出国旅游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旅游及边境旅游的政策规定;依法监管国外、境外在全省境内设立的旅游办事机构;指导全省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 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组织指导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旅游违法案件,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八) 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订和组织实施全省旅游人才培训规划,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的有关工作;指导全省有关院校开设旅游教育的有关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协会工作。
(九) 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的行风建设。
(十) 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省旅游局设5个职能处(室):
湖南省假日办
受理投诉电话:86-731-4717614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内外联络、协调等工作;研究拟定全省旅游业发展方针、政策;监督实施全省旅游管理的行政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开展旅游业的体改工作和旅游业发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撰写重要旅游工作报告、文稿;负责收集编发全省旅游工作的有关信息,组织实施重大旅游新闻信息的发布;组织全省旅游业的战略研究,为省级旅游决策提供参谋服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访、保密保卫、机关行政管理工作。
市场开发处:研究拟定全省国内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培育、完善和发展国内旅游市场;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负责旅游市场信息调研工作;指导协调全省旅游业的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全省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省驻国外、境外旅游办事机构的审核报批和管理,以及旅游市场开发等有关工作。
行业管理处: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审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核报批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负责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组织指导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旅游违法案件,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负责出国旅游、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旅游、边境旅游和特种旅游事务;指导旅游文娱工作,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省旅游安全工作,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负责组织指导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和旅游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旅游行业与交通、公安、工商、税务、物价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有关事宜;协调突发性旅游事件的处理。
规划财务处:拟定全省旅游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引导全省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全省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负责指导全省旅游区(点)开发建设和旅游度假区行业归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旅游统计工作;研究旅游业重要财经问题;指导全省旅游业财会工作;负责局机关境外促销的外汇批报手续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企业进行行业审计工作。
人事教育处: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订和组织实施全省旅游人才培训规划,指导全省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的有关工作;指导和协调旅游系统内部的人才服务;指导全省有关院校开设旅游教育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协会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其人员编制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地址:长沙市火星镇 邮编:410001
电话:86-731-4720346
湖南省旅游局
湖南省旅游局,省人民政府直属行使行政职能的一级事业局,负责对全省旅游行业实行归口管理。1984年12月建立。其主要职能和任务: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省旅游业发展实际,提出具体实施办法; 二是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发展旅游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是组织本省区域内的旅游资源普查和旅游资源评估,负责省内旅游区域规划、旅游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和审批; 四是指导并组织对外旅游宣传招徕; 五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归口审核审批和管理省内各旅行社、旅游涉外宾馆饭店、旅游车船公司 (队)及其他旅游经营单位,指导旅游体制改革; 六是管理本省区域内的旅游涉外事务和旅游签证; 七是根据国家统计法规,指导、管理本省旅游统计; 八是指导、协调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九是指导省级以下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1995年,省级行政事业机构改革,确定人员编制50名,内部设有办公室、市场开发处、计划处、财务外汇处、旅行社饭店管理处、审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8个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