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基本建设计划
港口在一定时期内,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投资、自筹基建资金和国内外基建贷款等各种资金,为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所作出的具体安排的计划。港口基本建设与所有基本建设一样,都必须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事,从计划建设到建成投产一般要经过确定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等阶段。具体包括以下一些工作:
❶计划任务书;
❷编制设计文件;
❸项目设计;
❹计划与施工;
❺竣工验收。港口基本建设项目都要纳入国家计划,大、中型项目(年吞吐能力100万吨以上的新、扩建港口)由交通部批准;小型项目在交通部批准的投资总额内,各港务局可自行安排。年度计划投资的安排,要与港口规划的要求相适应。年度计划安排的建设内容要和当年港口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相适应。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港口基本建设,对港口扩大再生产,建立合理的生产结构和生产布局的物质技术基础,促进港口技术进步,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