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企业专项资金分类
港口企业除按国家规定通过一定途径能取得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固定基金和流动基金外,还可以根据规定建立或取得具有特定用途和特定来源的资金。港口企业专项资金包括专用基金、专用借款和专用拨款三部分。专用基金包括:
❶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更新改造基金、大修理基金、船舶修理基金、新技术开发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
❷由企业利润留成形成的生产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后备基金。
❸从速遣费净收入中提取的速遣奖金。专用借款包括:
❶更新改造和大修理借款;
❷小型技措借款。专用拨款包括:
❶挖潜革新改造拨款;
❷科技三项费用拨款;
❸过驳措施拨款;
❹战备事业费拨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