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自主权
消费者在决定某个经济体系所生产的商品类型和数量上所起的决定性作用。生产者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如何生产,最终要取决于消费者在其货币支付能力范围内的意愿和偏好。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偏好到市场上选择自己所需要的消费品,把自己的意愿和偏好传达给生产者。而生产者则按照消费者的意愿和偏好组织生产,为消费者提供所需要的商品。在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相互关系中,消费者是起支配作用的一方,生产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意愿来进行生产。
消费者主权的思想并非是现代消费者运动的结果,在西方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著作中,消费者主权一直被认为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消费者主权思想最早见诸亚当 ·斯密的著作中,后来剑桥学派创始人马歇尔对其加以发展,认为它是经济学理论当中不可动摇的原则。奥地利学派、货币学派及其代表人物哈耶克、弗里德曼等更是把消费者主权看做是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原则。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者生产产品不是为了自己的消费,不是为了让自身获得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要追求价值的实现,以期达到利润最大化。生产者生产出产品只是第一步,他还必须完成马克思所说的 “惊险的跳跃”,把使用价值转化成价值。否则,他所生产出来的产品只是一些没有价值的东西,其利润最大化目标也就无从实现。生产者必须按照消费者的旨意安排生产。
市场经济是以消费者的意志和选择为动力的系统体系,消费者具有操纵市场的最终决定权。
❶消费者主权——消费欲望的迷醉。消费者主权思想体现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从根本上说是资本主义文明的必然产物。特别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生产力的提高,生产者越来越依赖于消费者,经济增长越来越依赖于消费需求,消费已不是一般的经济环节,而是推动经济与社会向前发展的一种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消费者主权思想是具有历史进步性的。由消费者来主导市场,无限扩大消费者的主权,一味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消费者主权缘于对消费的无批判性崇拜和追从,它在经济生活中的集中表现就是消费至上论或消费主义。
❷消费者主权——环境代价的深层追问。消费者主权思想凭借古典功利主义经济理论的论证和表述,已经积淀于现代经济生活的深层,并作为一种价值目标普遍潜入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意识深层,使经济在日益膨胀的消费欲求驱动下高速运转,从而使人类拥有了日新月异的科技知识和物质力量。但却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消费者主权表面上是给消费者至高无上的地位,其实质不过是人类中心主义的别名,实际上是对人们贪欲的一种默许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