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水质标准
为保护人体健康、安全、合理利用海洋自然资源,国家在指定保护的海域按照海水用途所规定的水质污染最高容许限度。它是水环境质量标准类系中的一个标准,是海洋环境保护法规的执法尺度之一,也是海洋环境质量评价、规划、管理以及制订海洋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水水质标准》于1982年4月6日发布并于同年8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中国国家主权所辖一切海域。按海水用途对水质要求分为三类:第一类适用于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和人类的安全利用及海上自然保护区; 第二类适用于海水浴场及风景游览区; 第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港口水域和海洋开发作业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