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落水人员救护
海上落水人员救护是指平战时对落水的舰员和飞行人员,组织寻找、援救和医疗救护的总称。
舰船和飞机在海上受损失事时,舰员、飞行人员可能落水。落水人员不论是否凭借救生器材漂游海上,都会受到寒冷、饥渴、海水浸渍等的威胁,时久危及生命。落水人员生存率与海水温度、海上漂游时间和饮淡水量密切相关。在海水温度越低、漂游时间越长、携带淡水量越少,落水人员死亡率越高。此外,有害因素中还有海面飘浮的油料。鲨鱼更直接威胁落水人员的生命。
海上落水人员的救护,当单舰发生的少数人员落水,一般由该舰船组织实施。在舰船损害严重,大批舰员弃舰落水时,则由编队以上司令部门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协同,派出防险救生船只、卫生舰船和飞机,必要时可使用战斗舰艇,并请地方组织民用船只支援。
执行救护的舰船必须在统一领导下,根据部署,做好救护人员组织、器材物资和技术准备,明确分工,建立指挥组、观察组、援救组、搬运组和医疗救护组等,按照寻找、援救和医疗救护三个步骤实施。
寻找 迅速发现落水人员是实施海上救护的首要环节。为了准确无遗地发现落水人员,应以失事海域为中心,在一定海域内划分若干搜索区,组织舰艇、飞机分片搜索。救护舰船要根据海流、风速采取曲线航行,逆向寻找。观察组严密观察瞭望,注意发现海面漂浮物体和求救信号;如在夜间或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救护舰船应定期发出信号,通告落水人员,以使其充分利用携带的各种信号器材作出回答,还可利用失事海区附近的雷达站,观通站和渔民群众提供的线索进行搜索寻找。
援救 海上落水人员不仅由于海洋广阔,不易发现,而且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或单人漂流,或集体漂浮;或身体伤病,体力衰竭,或体力较好,尚能坚持;或携有救生器材,或无救生器材等等。因此在发现落水人员后,为了不失时机,快速援救,防止落水人员散失,应按先发现先救、后发现后救;先救受伤者,后救无伤者;先救无救生器材者,后救有救生器材者的原则进行援救,在实施过程中,要从实际出发,灵活应用。
救护舰船一旦发现落水人员,指挥组应立即发出援救信号,各组按部署开展工作。舰船应从逆向缓慢驶近落水人员,到一定距离处,援救组可根据情况,投放各种救生器材,稳妥地救上落水人员。如在夜间或船(舰)舷过高,可放下救生船艇前去援救,然后换乘上舰。
医疗救护 首先是救治伤病员,特别是溺水、休克、体温低者应优先救治。其他人员,应进行复温,绝对休息,注意保暖,密切观察,饮热饮料,必要时可给予强心剂,输入葡萄糖液,先给予易消化的食物,少量多餐,然后逐步恢复正常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