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海上救助合同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海上救助合同 海上救助合同救助人与被救助方达成的有关救助遇难或遇险船舶中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书面或口头协议。救助合同的重要作用,就是使救助人的自愿行为变为有一定约束力的义务。目前国际航运中普遍采用的是 “无效果——无报酬”救助合同。这种合同在报酬方面不受合同的限制,而是根据救助的事实来确定报酬的数额; 给付报酬多少无须当时达成协议,可留待救助完成后按照具体情况通过协商或仲裁解决。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也制订了 “无效果——无报酬”救助合同标准格式,目前世界上使用最广的是英国劳合社救助合同标准格式。“无效果——无报酬”救助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 救助标的及救助完成后移交获救财产的地点; (2) 遇难船舶有配合救助的义务并应允许救助人合理使用船上的机器设备及物料; (3) 救助完成后,获救财产的所有人应当及时提供适当的担保,在此之前,不得移走获救财产;(4) 不能就救助报酬数额达成协议时进行仲裁的地点、仲裁机构和仲裁程序;(5)救助不能全部收效时,其部分有效的工作也应付给报酬。 ☚ 1910年救助公约 杰森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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