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动时间制在制度总工时范围内浮动的工时制度。其特点是受自然条件、技术条件、特殊工作的限制,在工作日和工作日时数的安排上,不受目前世界各国通行的每周5天或6天、每天6小时或8小时固定时间的限制,工作时间的长短是以生产(工作)的轻重缓急而上下浮动的。例如以农业学科为主的糖厂、水果罐头厂以及渔业加工厂等,由于受自然条件、季节性的影响,大都采取这种工作制度。在忙季,可能连续工作几周,每天工作时数也可能超过6小时、8小时;而在淡季,每周就不必工作5天或6天,每天也不必工作6小时或8小时。工作时间是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在制度总工时范围内浮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