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皮革化工厂污染事件泸州市皮革化工厂位于泸州市安富镇,1979年建成投产,主要生产皮革化工产品。该厂丙烯酸树脂车间在合成丙烯酸甲脂、丁脂过程中所用的丙烯晴属剧毒物质,另一种原料甲醇对人体神经系统特别是视神经也有较大毒性。丙烯酸甲脂、丙烯酸丁脂均有恶臭,生产中排放的废气、废水污染了环境,群众反映十分强烈。1980年11月14日,五届全国人大代表、泸州天然气化工厂职工魏文富代表近万名受害群众向全国人大、国务院环保办公室、四川省人民政府反映情况,并附有3742人签名的申诉书。根据省政府指示,省环保局、省二轻局派人调查处理。经过调查,认为该车间的工艺及设备不可能在短期内解决污染问题,泸州市政府责令该车间停止生产,急需的皮革化工制品暂以进口解决,省计划委员会特批外汇以供进口之用。该厂同时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泸州市人民政府并组织专家研究彻底根治的办法。 |